分明是强盗行径!澳大利亚剥夺3家中资实体近全部股东权利,股票还在手里,但除了卖掉,啥也不能干......7月14日,澳大利亚国库部长查默斯签了一道行政令,直接把3家中国投资者在澳洲稀土巨头北方矿业公司里的投票权、经营权、监督权全给剥夺了。
美国福布斯网站说,这是三年来查默斯以“国家安全”为由打压中资最狠的一招。一家上市公司,合规合法投进去的钱,一夜之间被行政权力改写了规则。
这套组合拳不是一天打出来的。最早能追溯到2023年,当时新加坡注册的域潇基金已经持有北方矿业大约9.81%的股份,想通过进一步收购把持股比例提到19.9%。
按澳洲法律规定,外国投资者收购澳洲实体10%或以上的权益就得接受审查。查默斯直接以“违反国家利益”为由否决了增持申请。这是澳大利亚第一次用“国家安全”四个字把外国投资者挡在关键矿产企业的门外。
到了2024年,压力继续加码。在监管强压之下,域潇基金只能全部清仓退出。市场上剩下的一些分散中资股份,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由香港英德、瑞尔国际、科吉尔贸易三家正规注册企业接手。整
个流转过程完全公开合规。可即便如此,澳洲还是不依不饶,直接开出了1400万澳元的巨额罚单。你用合规的方式接盘,我就用行政的方式罚款,规则怎么写不重要,重要的是我想让你走。
今年5月18日,查默斯再次出手。他援引《外国收购与接管法》,要求六家与中国有关联的股东在7月2日之前把手里合计17.6%的股份全部卖掉。
北方矿业总资产大约5330万澳元,折合人民币2.6亿。被点名的六家里面,有四家公司,香港英德、瑞尔国际、科吉尔贸易,还有北方矿业最大的中国投资者浩瀚投资集团。
浩瀚投资集团是2024年9月才买入的2.71亿股。一个合规经营、合规投资的外资企业,被勒令14天内清仓出局。
可到了7月2日,那三家实体没卖。查默斯的回应是直接剥夺除出售权之外的所有股东权利。你不是不卖吗?行,那你就当个哑巴股东。
投票权没了,经营权没了,监督权也没了,就剩一个功能,把股票卖掉。澳大利亚外资监管历史上,第一次针对特定资本背景的投资者出台这么霸道的政策。
合规合法来澳洲投资的外资,被硬生生逼到两难境地:要么股价低位忍痛割肉巨亏离场,要么继续持股但彻底沦为旁观者没有任何话语权。
北方矿业为什么被盯得这么紧?因为它的布朗斯岭项目太特殊了。这是全球少数几个位于中国之外的高品位重稀土矿床,一旦投产可满足全球大约8%的相关矿物需求。
镝和铽这两种重稀土元素,是制造高性能磁铁的关键材料,用在电动汽车、风力发电机和先进武器系统里。
2025年10月,美澳签署关键矿产协议,北方矿业被列为现代武器所需重稀土的重要战略供应源。美国进出口银行和澳大利亚出口金融署共同提供2.3亿美元资金。北方矿业一直在跟美国资本接洽,还间接联合日本搞加工和销售。
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澳洲下手这么狠了。查默斯的发言人说得直白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国家利益和外国投资框架的完整性”。
可问题是澳大利亚新闻网站《对话》问了一个特别扎心的问题,阻挠中国投资,并不能自动催生澳大利亚的工业能力。如果没有中国的参与,澳洲是否真有能力独自筹建并运营这些造价不菲的矿产项目?
莱纳斯稀土公司是第一个实现工业规模分离镝和铽的非中国企业,可它的稀土分离工艺高度依赖中国的专用设备和化学原料。想踢走中国,可技术还捏在人家手里。
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说得清楚,中方一贯反对泛化国家安全概念、干扰正常投资活动,澳方应当切实尊重中国投资者的正当权益,为外国投资提供公正、透明、非歧视的营商环境。可澳洲听进去了吗?
北方矿业案最让人后背发凉的地方,在于澳大利亚全程“有法可依”。每一步都援引《外国收购与接管法》,每一步都说“国家安全”,可法律执行到最后,成了“政策意志”的工具。外资审查法被用作逐客令的程序外衣。
当“国家安全”可以任意解释的时候,法律就不再是契约的保险箱,而是没收剪的套子。北方矿业案不是违约,是“合法化的剥夺”,规则由制定者随时重写,让“法治国家”在特定议题上仅具司法外壳,而无实质约束。
从2023年否决增持,到2024年开罚单,到2026年5月强令14天清仓,再到7月直接剥夺股东权利,澳大利亚用整整三年时间,给所有想去澳洲投资的外资画了一幅图:你的钱可以进来,但你的权利随时可能被拿走。你遵守规则没用,因为规则随时可以改。
你辛辛苦苦攒钱买了家公司的股票,结果人家一句话就把你的投票权经营权全废了,只准你把股票卖掉。你觉得这是法治,还是抢劫?
参考资料:强盗行径!澳政府剥夺稀土矿商中资股东权利——观察者网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