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件事想不明白,大明星张佳宁拒认生父、不给弟弟买房,如果她爸把她告上法庭,那法院应该会判她给多少万?张佳宁3岁被生父抛弃。二十多年,生父没给过一分抚养费。14岁妈妈生病,她打电话借钱被拒。现在生父上门要钱。张佳宁拒绝了。有人问了一个很实际的问题:如果她爹告她,法院会判她给多少?法律上,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。但如果父母当年没尽抚养义务,子女可以不承担赡养责任。生父不仅没给过抚养费,连母女俩生病都不管,这种情况下起诉,法院大概率不支持。更何况,生父要的不是赡养费,是给“弟弟”买房。弟弟是生父和别人生的,跟张佳宁有什么关系?你们说,一个二十多年没管过女儿的人,能告得赢吗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