贪小便宜吃大亏!福建福州,一男子被朋友介绍了一个挣快钱的项目,只需要把他的经营码借给别人收钱,他就能从中收取5%的“好处费”,男子一听这钱不就是白给的吗,也不管对方用来干吗,直接把经营码出借,结果换来的就是获刑和罚款
陈某经营一家小店,去年年初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来钱快的路子。朋友说,啥也不用干,把你的商户收款码借给别人用用,帮人家收收钱、取取现,到手的钱你可以抽5%当好处费
5个点,什么概念?收进来10万,他就能拿5000。这钱来得确实轻松,比起早贪黑开店省力多了
陈某心里其实清楚,天底下没有这么便宜的事。他也琢磨过,这钱八成是不干净的,搞不好是诈骗来的。但转念一想,自己就是个借码的,又不直接参与,钱过一下手而已,能有多大个事?
就这么着,他干起来了。每天按照上家的指令,把前一天收到的款项全额取出来交上去,自己留下5%。活不累,钱来得快,日子过得挺滋润
但银行的系统不是吃素的。频繁的大额交易、快进快出、资金到账就取现,这些异常行为很快就触发了银行的风险预警。陈某也察觉到风声不对,赶紧把卡里剩下的钱取出来,把账户给注销了
可惜,法网这玩意儿,不是你销了户就查不到的。上游的电诈案发了,警方顺着资金链一查,陈某的账户清清楚楚显示着15万多的涉案资金流入。很快,人就被找到了
检察院接手这个案子,认定他明知是犯罪所得还帮着转移,构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。法院最终判了他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二个月,罚金3万
一个开店的正经生意人,从此背上了一个刑事犯罪的案底。这意味着什么?意味着以后贷款、出行、子女考公,方方面面都受影响。这3万块的罚金加上退赃,再算上请律师的花销,他靠那5%提成挣的那点钱,不但全搭进去,还得倒贴。更关键的是,他那家店还能不能开得下去,都是个问号
陈某这事儿,表面上是贪小便宜吃大亏,但往深了想,其实是个认知偏差的问题。他觉得自己只是个中间环节,没直接骗人,就不算犯罪。但法律看的不是你在链条里的位置,而是你对这笔钱的性质有没有认知,以及你有没有实际行动帮助它转移
检察院用了明知这个词,这是关键。不是你不知道就没事,而是正常人只要稍微动动脑子就能判断出不对劲,你却选择视而不见,这在法律上就叫间接故意。陈某自己也承认意识到资金来路不正,这一条就够定了
所以要记住,但凡有人跟你说啥也不用干、光借个账号就能拿钱的,不用犹豫,扭头就走。钱越容易赚,风险越大,这个道理到现在还适用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