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11岁小孩借同伴电动车练习,不料撞倒老人,致其死亡,法院这么判!
四川,2024年9月,11岁的小刘趁着家里没人,私自推出妈妈名下的电动自行车,骑着出门找好朋友小李玩耍。
两个人碰面之后,小李看着电动车心里发痒,说想要试着骑一圈学学。当时小李的外婆就在旁边,听见这话没有上前阻拦,没过多久独自走回家里。
小刘没有多想,直接把电动车交到小李手上,陪着小李在路边练习骑车。小李年纪太小,控制不好车把手,骑行途中操作出现失误,迎面撞上正在路边散步的王某老人。
老人重重摔倒在地,当场重伤,旁人赶紧拨打急救电话送医,可惜经过抢救,老人最终没能救回来。
交警赶到现场做完勘查,出具事故认定书,判定小李承担这起事故全部责任,王某没有任何责任。
老人的家人心里难以接受,主动联系小李、小刘两家的家长,坐下来商量赔偿事宜。
三方来回沟通很多次,对于赔钱数额、责任划分始终谈不拢,协商彻底谈崩。老人家属整理齐全证据,把小李和小刘一并告到雨城区人民法院,总共提出33万余元的赔偿诉求。
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子,办案人员先理清关键事实。国家有明文规定,必须年满16周岁才能够骑电动自行车上路。小刘、小李都只有11岁,远远达不到法定年龄,两个人都没有骑车上路的资格。
小李直接操控车辆撞击老人,是造成悲剧最主要的原因,存在重大过错。
小刘明明清楚自己未成年不能骑车,还私自开走家里电动车,又把车子转手交给同样未成年的小李,小刘的妈妈作为车主,没有把电动车妥善保管,没能管住自家孩子随意动车,同样存在过错。
法院最终做出判决,全部损失里面,小李承担80%责任,折算金额24万余元,小刘承担20%责任,折算金额6.5万余元。两个孩子还没有成年,没有独立承担赔款的能力,所有费用全部由各自的监护人负责支付。
消息传开之后,不少老百姓议论这件事。很多家长原先觉得,谁开车闯祸就该谁家里赔钱,借车的孩子只是把车子拿出去,人不是他撞的,不用担责任。
这场判决直接打破这种想法,孩子随便把车辆借给同龄人,一旦出事,出借一方的家长躲不开赔偿责任。
不少小孩子眼里电动车就是大玩具,看着大人骑车,自己也想着上手试一试。
很多家长抱有侥幸心理,觉得就在家门口小路骑一会儿,不会遇上危险,看见孩子骑车只是随口说两句,不会强行制止。
还有部分家长电动车钥匙随手摆放,车子停在楼下不上锁,小孩子轻轻松松就能把车开走,埋下巨大隐患。
平时孩子互相串门玩耍,互相借用自行车、电动车的情况十分常见。
不少孩子不懂风险,随口就答应同伴的请求,家长如果没有提前跟孩子讲清底线,很容易闹出无法挽回的祸事。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轻则受伤,重则夺去生命,几十万的赔偿落到家庭身上,普通家庭很难承受。
所有看管孩子的大人都要记牢两件事,第一管好家里的电动车,钥匙收好,车辆尽量上锁停放,不要让孩子轻易接触。
第二,好好跟孩子讲清楚规则,未满16周岁绝对不能骑电动车上路,也不要把车辆借给同龄伙伴。孩子分不清行为背后的风险,监护的担子只能落在家长身上。
一场意外毁掉两个家庭平静的生活,逝去的老人再也回不来,两个未成年孩子的家庭还要背负大额赔偿。
意外发生之后再后悔已经来不及,平日里多上点心,约束好孩子的行为,妥善保管代步车辆,大概率可以避开这类悲剧。
责任从来不会凭空消失,家长一时的松懈,最后需要整个家庭付出沉重代价,守住日常里面细小的安全底线,才是对家人最好的保护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