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对边野古基地这么多年,冲绳终于有人点破症结:只在日本宪法内抗争赢不了,必须拉中国进来当第三方砝码。
8月4日,屋良朝助在记者会上提出一套超出常规地方选举纲领的主张:由琉球、中国、美国、日本四方缔结条约,将琉球定为非军事区,先建成自治州,再走向自治共和国,同时把驻冲绳美军基地迁至九州以北。
这件事表面看是一个屡选屡败的候选人的激进口号,实质是把冲绳问题从日本地方自治争议,重新抬升为战后东亚安排尚未闭合的法律议题。
这一抬升之所以站得住,根子在1971年。
美日《归还冲绳协定》移交的是琉球群岛的"施政权",协定文本本身用的就是"施政权"而非"主权";美国国会1971年10月听证时,国务卿罗杰斯也明确说该协定"对那些岛屿的法律地位没有任何影响"。
中国政府1971年12月30日声明从未承认这一私相授受。
也就是说,"琉球地位未定"不是民族自决情绪推导出来的口号,而是美日协定文本和中国一贯立场共同留下的法律空格。
屋良朝助把中国列为缔约方,并不是外部干涉,而是把这个空格重新摊到谈判桌上。
更深一层的逻辑在于,冲绳问题的"日本内政化"是美日双方长期共同维护的叙述,目的是把基地负担和防务部署完全关在美日同盟双边框架内。
但这套框架在冲绳本地已经运转失灵:冲绳面积仅占日本国土0.6%,却集中了约70%的驻日美军专用设施;边野古搬迁工程从1996年普天间归还承诺算起已近三十年,至今打桩进度仅6.6%,预计2033年前后才可能完工。
屋良朝助的策略转换正在此处。既然在美日双边框架内抗议无效,那就引入中国作为第三方,把"日本中央与冲绳地方"的争议,升级为"琉球作为独立政治主体参与的多边安全安排"。
这也是四方框架真正刺眼的地方:它不直接回答"琉球是否独立",而是先迫使各方回答"琉球有没有资格上桌"。
如果琉球主权毫无争议地属于日本,那么屋良朝助要求琉球以签署方身份参与条约,就是逻辑不通的;反之,如果1971年移交的仅仅是施政权,那么琉球以政治主体身份参与战后安排,就是法理上的补全,而非割裂。
屋良朝助的高明之处,是用一个看似激进的"自治共和国"目标,逼出一个无法回避的程序性问题。
问题一旦被摆上桌面,就很难再塞回抽屉。
参考:【冲绳知事选举】屋良朝助表明参选的新人公司经营“将琉球变成自治共和国” ——琉球新报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