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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古代贿赂县衙书吏,需要多少钱才能办成事? 清朝一个普通农民,到县衙打一场简单

在古代贿赂县衙书吏,需要多少钱才能办成事?

清朝一个普通农民,到县衙打一场简单的官司,得花多少钱?光是"堂费"就是2000到4000文铜钱;加上"铺堂费"、"招纸费"、"传卷费"、"茶房费"、"点单费"、"挂牌费"、"呈单费"……

一共十几项陋规名目摞在一起,一场完整官司打下来,5到20两白银起步。

这是什么概念?一个清代中等农民家庭一年收入也就15-20两。打一场官司,半年收入没了。这还只是明面上的陋规。那私底下呢?

今天咱就拆开讲,古代老百姓在县衙到底得塞多少钱,才能办成事。

先说清楚县衙是什么结构。一个清代县衙,顶上是一个七品知县,三年一任,到期就走。底下是一大帮人:县丞、主簿、典史帮办官员。

六房书吏,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,相当于中央六部的缩影。

三班衙役,皁班、快班、壮班;加上门房、师爷、长随。少则几十人,多则一两百人。真正干活的是谁?书吏和衙役。

老百姓到县衙办事,第一个撞上的从来不是知县,是门房、是差役、是书吏。

书吏是一个什么群体?无品级、无正式官衔。按大清律规定,书吏只有象征性微薄的"工食银",一年也就几两。完全养不活。

可是书吏一般是世代相传,老书吏教儿子当书吏,孙子接手。

老话叫"官有迁转,吏无更易",官员三年一换,书吏世世代代蹲在那里。这一蹲,就蹲出了信息垄断:律例他们熟、档案他们管、办事流程他们定。

知县是外来户,想办一件事都得问书吏。他们靠什么生存?就是老百姓送上来的"陋规"。

咱们按老百姓到县衙办三件事的陋规,一项一项拆。第一场:打官司。这是清代陋规最多的场合。具体名目(据清末《调查川省、山东、广西诉讼习惯报告书》):

递状纸:门房100文、写状纸:状师(讼师)500-1000文、点单费(送审费):100余文、挂牌费(原告交):几百到几千文、呈单费(原被告都交)、铺堂费(堂审主费):1000-5000文、招纸费:铺堂费一半、传卷费:400-500文。

茶房费:微量、掌刑费:用刑讯时才收,数百文、站堂钱、看门钱、唱名钱、录供钱、带案钱、提刑钱、灯油钱……每项几十到几百文、这一圈十几项陋规摞下来,一场官司总花费5两到20两白银。农民家半年至一年收入。

第二场:交税。老百姓秋收交粮,走户房(粮房)。陋规也花样百出:火耗:每两加收30%-40%、粮耗:每石米多收几斗、鼠耗、雀耗:说粮食被老鼠、麻雀吃了、书房银:给户房书吏的常例,一户几十到几百文、头门钱:交粮时门房收、戳单钱:盖章收据费。

老百姓交一石官粮,实际得交一石三四斗。

第三场:办户籍 、领证明。

手本钱:递手续、戳印钱:盖官印、花红:办事完成后的谢礼、一张简单的户籍或出生证明,几百文起步。

汇总陋规金额(清代白银与铜钱兑换约1两=1000文):打一场官司,5-20两,相当于现代一两万到几万元;交税一户,多交1-3两;办一张证明或领一个证件,几百文到1两不等。

一个农民家一年与县衙打交道的花销,至少数两白银,差不多一家半年到一年的净收入。

可这些钱都去哪儿了?进了一张巨大的分肥网,从门房到差役,到书吏,到房首(六房掌案),到师爷,到知县,再到上级道府、藩司。层层抽头。

老百姓交上去一两,到最后分光。

这就是为什么大清反腐反不完,因为这一整张网里,每一个人都靠陋规活着。知县靠陋规补贴家用,师爷靠陋规拿工资,书吏靠陋规养家,衙役靠陋规吃饭。

你想反腐一个人,就得反腐整个系统。

系统反不动,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老百姓呢?只能认命。有一句老话:"衙门八字朝南开,有理无钱莫进来"。又一句:"民见吏如见虎"。

这都不是演义,是中国老百姓千百年来的真实处境。

到清末,一些地方士绅甚至编出打官司应对陋规的"袖珍手册",民间生存智慧。这一套系统从明初到清末,撑了500年。

【主要信源】
《大清律例·户律》《大清律例·刑律》相关条文
瞿同祖《清代地方政府》,法律出版社
姚廷遴《记事拾遗》、汪辉祖《学治臆说》《佐治药言》等清代幕学笔记
曾小萍《州县官的银两》,董建中译,人民大学出版社
《从当事人的诉讼策略看清代"讼费高昂"书写的话语性特征》,上海交通大学法社会学研究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