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这座人行天桥上,原本只是普通的夜晚,却因为一场争执闹得沸沸扬扬,最后还惊动了警方。事情要从一名街道城管协管员金某说起,他当时正在天桥上巡查,碰上了在这里摆摊的摊主黄某某和任某某,因为摆摊的问题,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地吵了起来,本来只是口角之争,没想到火气越吵越大,黄某某和任某某先动了手,对着金某拳打脚踢,把他的面部打伤了,金某挨了打之后,他的两个同事严某和郭某听到消息赶紧赶了过来,三个人一合计,非但没有选择报警处理,反而一起对黄某某和任某某进行了殴打,场面一度十分混乱。路过的群众看到这一幕,赶紧报了警。
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接到报警后,立刻派民警赶到了现场进行处置,经过调查,警方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查了个清楚,说白了,这并不是一方单方面欺负另一方,而是两拨人从吵架一步步升级成了互殴,摊主黄某某和任某某先动手打人,本身就有明显的过错,这一点没什么好说的,但问题在于,金某被打了之后,他和赶来的同事并没有选择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,而是以暴制暴,三个人围殴对方,这就彻底变了性质。
城管协管员说到底也是为城市管理服务的工作人员,遇到群众不配合、发生冲突的时候,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报警,让公安机关来处理,而不是叫来同事抱团打人,更何况,在对方停止攻击之后,三名协管员还继续动手,这已经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畴,属于主动报复式的故意伤害了。
警方的处理结果也很明确:金某、严某、郭某三人,因涉嫌故意伤害,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,不管你是谁,不管你是什么身份,只要动手伤人,触犯了法律,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。
协管的身份不是施暴的挡箭牌,摊主先动手也不能成为对方以暴制暴的理由,双方都有错,也都得为自己的行为买单,一场本来可以好好说、好好解决的摆摊纠纷,最后闹到三个人被刑拘、双方都挂了彩的地步,实在让人唏嘘。
说到底,冲动解决不了任何问题,拳头挥出去了,自由也没了,这笔账怎么算都是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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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件来源:中国新闻周刊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