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亲情在金钱面前一文不值!”河南,一男子为了帮弟弟给侄女办入学,把自己房子借给对方过户,白纸黑字签协议约定,等2024年侄女上初中后半年就归还。
房子借给弟弟办入学,约好的归还日期还没到,房子却转到了别人名下,这场官司靠的是一张协议和一串票据。
2018年,哥哥为了侄女上学,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弟弟,兄弟二人同时签下协议,写明房子只是借用。
协议约定,侄女在2024年9月升入初中,半年后弟弟无偿归还房子,哥哥没有收弟弟购房款。
办理过户时,双方还办了一份赠与手续,这份手续是为了完成房屋登记,借房协议写的才是兄弟二人的约定。
时间到了,弟弟没有照协议归还房子,哥哥只好走进法院,拿出当年留下的纸和这些年保存的票据。
官司还在进行时,弟弟又把房子转给刘某丁,这一步让事情多了一个买房人,也多了一层房屋能否追回的问题。
刘某丁和弟弟有过共同生活经历,弟弟的母亲也出庭作证,法院审查了双方关系、转账记录和房屋使用情况。
刘某丁拿出一笔50万元的转账,想说明自己付过钱,资金去向却是归还银行抵押贷款。
这笔钱没有作为房款交给原房主,买房该有的付款凭据,也就少了能对应房屋价款的一环。
房本已经换了名字,哥哥还能要回吗?
房本上的名字关系重大,遇到借名过户和房屋争议时,法院还会一并审查协议、出资、占有、付款和双方关系。
买房人想按善意取得留下房子,需要对房屋纠纷不知情,支付合理价款,再完成登记,几项条件要一项项对上。
刘某丁与弟弟的关系、50万元的去向,以及诉讼期间办理过户的时间,都成了法院审查的内容。
哥哥手里还有原始购房凭证、税费单据、水电和物业缴费记录,房屋钥匙以及多年的出租合同。
这些东西连在一起,能说明谁出的钱,谁管着房子,谁收取租金,也能和当年的借房协议互相对应。
法院结合整条证据链,认定相关买卖合同无效,支持房屋返还,弟弟拿到房本,并不等于可以随意处置房子。
在我看来,这起事情中关键的一步,是哥哥当年没有只靠一句口头承诺,而是让弟弟在协议上签了字。
“房子判回来了,兄弟情还能回来吗”,这句话问到了事情的后半截,判决处理了房屋,家里的关系仍要兄弟自己面对。
“亲人之间也要立字据”,说的不是把亲人当外人,而是房子和钱牵着一家人的日子,约定写全才有凭据。
“法院看的不只是一张房本”,这话也要说明白,房屋登记有分量,遇到争议还得拿证据说话,空口说借过往往难办。
帮亲人办入学可以讲情,涉及房屋过户时,还应写明归还日期、房屋用途、处置限制和违约责任,并保管付款票据。
亲兄弟借房过户,也该按陌生人的规矩把字签全,情分放在心里,房本和钱按规矩办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