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人怎么就当成了罪犯?山东聊城,朱某因女儿半夜离家失控,当街拳打脚踢甚至踹头。路人刘某和朋友上前制止,朱某妻子却说家务事别管。刘某坚持阻拦,两次撂倒朱某致其轻伤二级。最终法院判刘某故意伤害罪,免予刑事处罚,赔1564元医药费。刘某不服上诉,二审发回重审,8月18日开庭。
事情发生在2024年5月底的深夜,已经快到零点,朱某的女儿因为情绪问题半夜外出,朱某追到小区外面的广场,当场就动起手来。
监控录像能够看到,女孩被踹得蜷缩在地,双手护住头部,没有反抗的余地,朱某接二连三抬脚踢向孩子的身体和头部,还把书包扔到女孩身上。站在一旁的妻子没有上前阻拦,等路人刘某和朋友撞见跑过来,她直接开口劝两人别多管闲事,说这属于自家家务事。
刘某没有扭头走开,眼见孩子还在挨打,他坚持上前进行劝阻。朱某停下殴打女儿的动作之后,转头冲着刘某二人过来,双方发生口角,矛盾瞬间升级。冲突当中,刘某先后两次把朱某摔倒在地,过程里还出现扇耳光的行为,后续警方赶到现场,所有人被一并带走调查。
事后鉴定结果出来,朱某肋骨多处骨折,伤情达到轻伤二级。另一边,动手殴打女儿的朱某,也收到过警方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,确认他存在家暴行为。
谁也想不到,出手拦架的刘某,在事发十个月之后被刑事拘留,之后还执行逮捕,一直到当年10月才办理取保候审。原本合伙经营的台球厅就此停业,个人工作生活全被打乱,他自己也是一名父亲,这件事给他自己的家庭同样带来不小的冲击。
一审法院的判决很有争议,判决书里面也写明,刘某一开始出面制止施暴,出发点是伸张正义,这份行为值得肯定。
但法庭同时认定,冲突发生的时候朱某已经停止殴打女儿,只剩下言语对峙,不存在紧迫的人身危险,刘某连续两次将人摔倒,还动手扇脸,行为已经越过制止侵害的合理边界,构成故意伤害罪。综合考量主观恶性不大,情节比较轻微,最终免予刑事处罚,但是要承担1564元的医药费赔偿。
拿到这样的结果,刘某很难接受。在他的认知里,自己只是看见孩子遭受伤害,站出来阻止悲剧继续发生,他坚持认为自己属于正当防卫,不该被定罪,更不需要赔钱,随即提起上诉。
二审法院审理之后,没有直接改判,而是给出撤销一审判决,把案件发回重新审理的裁定,给出的理由是原审认定事实不清。如今传票已经下达,8月18日上午,这起牵动很多网友神经的案件,就要再次开庭审理。
网上吵得沸沸扬扬,核心的矛盾点其实特别现实。现实街头的冲突转瞬即逝,普通人碰到这种突发场面,很难像坐在办公室看监控回放那样,把分寸拿捏得分毫不差。看到未成年人当众遭受暴力,袖手旁观于心不忍,可上前干预,又要面对尺度拿捏的难题,用力轻重全凭临场反应,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惹上官司。
家务事这三个字,从来都不是暴力行为的挡箭牌,当街动手伤人,外人当然有权出面劝阻。可法律层面又有清晰标准,见义勇为不等于可以无限制动手,一旦造成对方轻伤以上后果,就要面对刑事层面的评判。
这也是这起案件最值得琢磨的地方,情理和法理怎么找平衡点。我们鼓励普通人看见不公不要冷眼旁观,但普通人也需要心里有底,到底做到哪一步,才算守住法律红线。大家都希望重审的结果,既守住法律的严谨,也不寒普通人愿意站出来的心。
案件还没有最终定论,一切都要等待法庭的正式审理结果,我们也会继续关注后续的判决走向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