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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生死之间,守住刑法的谦抑——读罗翔《医疗事故罪的一份判决书》有感 一份薄薄的

于生死之间,守住刑法的谦抑——读罗翔《医疗事故罪的一份判决书》有感

一份薄薄的刑事判决书,承载的却是一条逝去的生命、一个医生的人生,更是整个医疗行业的命运。罗翔老师借一份医疗事故罪判决展开思考,没有简单站队同情医生,也没有忽视受害家庭的伤痛,而是把目光投向那道最难厘清的界限:医疗过失,何时才能够上升为刑事犯罪。

很多人朴素地认为,只要发生死亡后果,就应当有人承担刑事责任。可医学从来不是一门精准无误的科学,它充斥着不确定性。夜班的疲惫、患儿的不配合、基层医院客观条件的局限,这些现实困境,是书本法条不会写进去的真实临床。罗翔提出很重要的“代入式思维”:评判一名医生是否“严重不负责任”,不能站在事后上帝视角回看结果,而要把自己置于当时的场景,想一想,换作是我们,能不能轻松规避这场悲剧。

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,只代表民事层面存在过错,不等于刑法意义上的犯罪。民事追究赔偿、行政施以处罚,本是处置医疗差错的常规路径;而刑法作为社会最后的惩戒手段,应当保持谦抑,只用来惩罚主观漠视生命、严重罔顾规范的恶性失职,而不是为所有不理想的医疗结果兜底。如果只要出现死亡结局,就倒推医生有罪,那么所有一线行医者,都会陷入无尽的恐惧。当刑罚的利剑高悬头顶,医生会优先自保,而不是放手救治,最终承受代价的,依然是普通患者。

但这份思考,绝非对受害家庭苦难的漠视。失去孩子的悲痛真实而沉重,普通人渴望追责、渴求正义,是人之常情。法律要做的,不是否定这份情理,而是要区分情理上的追责,与刑法上的定罪。民事赔偿抚慰伤痛,行政处分惩戒过错,刑事处罚留给真正的恶,三层责任应当各司其职,不能混为一谈。

现实的困境恰恰在于,“严重不负责任”这四个字,至今缺少足够细化客观的标尺,于是司法实践之中,便会出现裁判尺度摇摆,同案不同判的争议。一纸判决,了结一个个案,却会向外释放信号,重塑千万医者的执业心态。

法律既要守护患者的生命权益,也要给医学试错留下空间。我们期待的正义,不是结果导向的事后追责,而是在法理与人情之间审慎权衡。刑法的刀刃,应当砍向真正的玩忽职守,而不是悬在每一个日夜奔波的临床医生头顶。唯有分清“错”与“罪”的边界,才能既告慰逝者,也守护住医者敢于救治的勇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