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72年的天津,体量大致相当于河北的普通地级市。
1967年天津恢复直辖市,初期辖区很小。1970年北大港区并入南郊区,到1972年,天津一共12个市辖区,6个中心城区加塘沽、汉沽,再加四个郊区,全市面积只有约5000平方公里,没有管辖任何县。
当时河北的天津地区,也就是后来的廊坊地区,管着十多个县。河北普通地级市大多既有城区,又有大片乡村县域,辖区动辄几千上万平方公里。反观那时的天津,只有城区和近郊,缺少农业腹地,发展空间受限,行政规模和河北一个地级市差不多。
1973年,河北把蓟县、宝坻、武清、静海、宁河五个县划给天津。天津自此拥有大片远郊县域,辖区规模基本定型,摆脱了过去只有城市没有乡村的局面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