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气!两场重磅官司尘埃落定,官方权威定调,直接打脸LV的霸道维权逻辑。
广东高院二审、2026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,先后驳回LV的相关上诉与行政诉讼请求,明确四叶花、宝相花是流传千年的中国传统公有纹样,维持本土商家的相关花纹商标合法有效。同时司法层面厘清核心准则:宝相花、柿蒂纹、回纹等中式传统纹样,属于全民共享的公共文化资源,没有任何商业品牌可以私自垄断、独占牟利。
说白了,这些老祖宗传下来、流传千年的经典纹样,是属于全体国人的文化瑰宝,谁也别想独占私有,更不能把公共文化遗产当成维权利器,四处起诉本土商家、漫天索赔收割。
这件事的戏剧性,在于LV多年来靠着这朵“四叶花”,在全球尤其是中国市场“南征北战”,维权双标、双重标准的操作早已屡见不鲜。
早年LV在广东起诉本土钟表商家时间廊,指控对方表盘使用的四瓣花图案侵权,一审法院曾判决时间廊钟表商败诉赔钱,案件上诉至广东高院后,剧情彻底反转,终审判决直接推翻一审结果。
法官的裁判逻辑直白且公正:LV的品牌专属辨识度,来源于LV字母+专属花纹+格子的整套组合设计,是完整的品牌视觉体系。
单独拆分出四瓣花单一纹样,普通消费者看到后,根本不会直接关联、等同于LV品牌。更关键的是,这一纹样的原型是中国传承千年的宝相花、柿蒂纹,属于公共文化资源。
本土商家将其作为常规装饰元素使用,不存在刻意蹭大牌热度、仿冒侵权的主观意图,完全不构成商标侵权。
北方的这场最新官司,更是精准打脸LV的垄断企图。广东个体户黄民耀,合法注册了四瓣花卉图形商标,核定使用在皮具、服装品类。LV对此极度不满,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,试图废掉本土商家的合法商标。
面对大牌施压,国知局严谨核查海量文物史料,最终明确:这类四瓣花纹样,早在新石器时代彩陶、唐代敦煌壁画中就已广泛出现,诞生时间比LV品牌早两千余年。
据此,国知局依法裁定:LV的商标权,仅保护其品牌独创的纹样组合样式,无权垄断这类传承千年的传统基础纹样,依法维持黄民耀的商标有效。
LV依旧不服裁决,执意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。2026年8月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全额驳回LV的诉讼请求,再次确认中式传统纹样的公共属性,守住了本土文化资源的底线。
说到这里,LV堪称极致的“双标”操作,彻底暴露其霸权维权的本质。2017年,法国珠宝大牌梵克雅宝起诉LV,指控LV珠宝系列抄袭其四叶草核心设计。
两家法国品牌本土打官司的过程中,LV在法国法庭上明确抗辩:四叶花是全球通用的经典装饰纹样,属于公共文化财产,任何品牌都无权独占、私有。
反差堪称讽刺:在法国本土,四叶花是人人可用的公共元素;踏入中国市场,同款纹样就被LV强行包装成自身专属标识,用来起诉、打压本土中小商家。同款纹样,一地公共、一地私有,LV的如意算盘打得无比精明,双重标准尽显无遗。
公开信息显示,此次败诉后,LV累计已有六次因传统纹样争议,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维权确权。而企查查公开数据统计,LV历年商标权属、侵权相关官司累计超一千六百起。
这海量的维权诉讼里,夹杂着大量依托中国传统公共纹样,打压本土中小原创商家、收割国潮从业者的争议案件。
还有一个细节格外耐人寻味。暨南大学文化遗产创意产业研究院院长陈平,在受访时直言,行业不必纠结于简单的“谁像谁”的浅层争议,核心症结在于国内缺乏统一权威的传统纹样数据库。
他公开呼吁,尽快搭建完善的中式传统纹样权威数据库,厘清各类纹样的历史渊源、起源年代、公有属性。
这番话直击痛点。如果早有标准化、权威化的传统纹样数据库,法院审理此类商标纠纷就有了铁证依据,权责边界清晰可查,绝不会出现外国品牌拿着我们老祖宗的文化遗产,反过头来起诉、拿捏中国本土商家的荒诞局面。
这两场南北两地的司法判决,价值早已超越普通的企业维权胜诉。司法机关清晰划出知识产权保护的红线:品牌可以在传统纹样基础上做原创创新、打造专属设计,但绝对不能将先民代代传承的集体文化智慧,私有化、专属化、垄断化。
从今往后,国风创作者、本土设计师、国潮品牌,都可以挺直腰杆、放心大胆使用正宗中式传统纹样。文化自信从来不是空洞的口号,正是靠着这一次次公正的司法判决,一寸一寸守住民族文化根基,一步一步护航国潮崛起。
对于国内市场所有主体而言,本次判例具备极强的示范指导意义:既要尊重驰名商标的合法知识产权,也要敢于对品牌过度扩张、不合理的垄断式维权说“不”。
长远来看,搭建完备、权威的中国传统纹样数据库,既是从源头化解此类纹样商标纠纷的治本之策,更是夯实民族文化自信、持续护航国潮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。
信源:湖南日报新媒体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