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论LV状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一案的一审结果如何(有媒体报道已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驳回,但也有媒体报道该案件还在审理过程中),对茉莉奶白来说意义其实都不大。当然茉莉奶白虽被一审判罚了一千多万(上诉中,未真已执行),但知名度是彻底打开了,也让更多的人知道了LV
这些是如何合法将我们的传统文化据为己有的
为什么这么说呢,因为两者的案件性质和法律关系完全不同:
LV诉茉莉奶白是侵权之争,除了LV早已在中国合法注册了“四叶花卉图形”商标,受到法律保护外,更重要的是茉莉奶白涉案的商标却与LV的相似且该商标一直处于“驳回复审”或“无效”的状态。即便LV的商标图案是模仿我们的柿蒂纹、宝相花等传统纹样,只要LV的商标仍在我国有效,茉莉奶白就算是侵权。也就是说,茉莉奶白的上诉,想翻盘侵权定性的希望很渺茫,只能称之为“止损”之战和敢于抗争和不放弃的“荣誉”之战;
而LV状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属于行政诉讼,源于其不服国产局没搭理它想要无效掉一名个体户注册成功的“类似”商标的请求罢了,属于权属之争。
总之,茉莉奶白属于没商标保护且与LV图案确实雷同,而那个广东服装个体户注册的商标可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且与LV图案并不雷同的。另外说一句,传统纹样是公共资源,是我们大家都要守护住的底线。可惜早期我们国人很少懂得如何去利用法律保护它……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