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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8日报道,上海,一女子胸闷胸痛,请了病假。公司对此不认可,将女子开除。女子

8月18日报道,上海,一女子胸闷胸痛,请了病假。公司对此不认可,将女子开除。女子赢了劳动仲裁,公司又选择了起诉,还找人冒充女子亲属进行代问诊,得到了生病不影响工作的结论!

病了请假,本来是职场里再正常不过的事。可上海的唐女士拿着正规医院的病历和病假证明请假,等来的却不是一句“好好休息”,而是一纸解雇通知。

事情发生在2024年6月。唐女士在工作期间持续胸闷、胸痛,身体状态已经难以支撑正常工作,于是前往医院检查,并按照公司的请假流程提交了病假材料。

公司却认定她是在“泡病假”,不认可她的病情,也没有和她充分沟通,更没有通过正规渠道向医院核实,就直接以无故旷工、违反考勤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。

这一步,已经让人很难理解。员工有没有病,公司当然可以依法核查;但核查不等于拍脑袋,更不等于先把人开了,再想办法给开除行为找理由。

唐女士没有选择忍气吞声。她把病历、病假单、请假记录等材料提交到劳动仲裁,仲裁机构审查后认定,她的就医和请假流程合规,病情也有真实的医疗凭证支持,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依据,应当承担责任。

按理说,仲裁结果已经把道理讲得很清楚了。公司却没有接受,反而继续起诉,试图推翻仲裁裁决。更离谱的操作还在后面。为了证明唐女士“生病也不影响工作”,公司找人冒充她的亲属,在多个线上医疗问诊平台进行咨询。对方没有让唐女士本人参与,也没有完整提供她的检查资料和诊疗经过,只提交了部分信息,还通过带有引导性的问题,套出了偏向“病情不重、可以工作”的问诊结论。

公司随后把这份线上代问诊材料拿到法庭上,试图用它否定正规医院的线下诊疗结果,把唐女士的病假说成恶意旷工。

这就不是普通的劳动争议了。企业如果怀疑病假真实性,可以要求员工补充材料,也可以依照法律和医院规定进行核验。但冒充亲属、隐瞒信息、诱导问诊,再把这种材料包装成“证据”,已经越过了诚信和合法取证的底线。

法院审理时,对两类材料的证明力作了区分。正规二甲医院的病假证明,来自医生面诊、体征检查和相关仪器检测,诊疗链条完整,能够反映患者当时的真实状况。

公司的线上代问诊却问题重重:患者本人没有参加,资料不完整,问诊过程被人为操控,甚至还涉及个人医疗信息的使用问题。这样的材料既不能还原唐女士的身体情况,也不足以推翻线下医院作出的诊疗判断,最终没有被法院采信。

一审法院认定,公司仅凭主观怀疑否定唐女士的病假,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,属于违法解除。法院判令公司支付工资差额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,合计5万余元。

公司仍不服,继续提起上诉。二审法院复核后确认,一审对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都没有问题,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,最终裁定驳回上诉、维持原判。

这场纠纷最刺眼的地方,不只是“病假被开除”,而是公司对普通员工的那种不信任和强硬:员工生病时,企业首先想到的不是怎么安排工作、怎么保障健康,而是如何把人定义成“占便宜”“不服从管理”。

网友说这件事“写满了剥削和吃人”,话虽然重,却戳中了很多打工人的真实担忧。有人请病假要反复解释,有人明明拿着医院证明还要被怀疑,还有人因为怕丢工作,病得不轻也只能硬撑着上班。

更让人后怕的是,如果唐女士没有继续仲裁、起诉,如果她被公司的时间和经济压力拖到放弃,这份荒唐的解雇可能就这样过去了。企业违法成本不够高,才会有人把维权当成“耗一耗就能赢”的赌局。

病假不是公司额外赏给员工的福利,而是劳动者在身体不适时依法休息、接受治疗的基本权利。管理可以有边界,核查也必须讲规则;拿造假的问诊材料压人,最后只会把企业自己送上被告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