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大兴这对情侣的案子,判决书写得比狗血剧还刺激:安某17周引产状告男友田某索赔3.8万,开庭时却又怀上了二胎,俩人正张罗结婚。法庭上算旧账,法庭下选婚纱,法官都成了他们play中的一环。
法院判得没毛病,损失一万二,各担一半,男方转账八千二已超额,诉求全驳。法律只管钱怎么分,管不了脑子怎么想。可现实扎心的是,17周引产对一个女人的身体和心理意味着什么?签字放弃孩子的男人,转头又当新郎,这婚结得心里不硌应吗?第一次怀孕动手、逃避、吵架、打胎、告上法庭,全套流程走下来还没长记性,官司没打完又怀上了。成年人谈恋爱,不戴套的后果俩人扛,这道理谁不懂?可明知对方什么德性,还选择再来一遍,这是跟法律较劲还是跟自己过不去?
婚姻不是过家家,孩子更不是和好的工具。法律判得清赔偿,判不清值不值得。同样是怀孕,上一次是官司,这一次是婚礼,换你你敢嫁吗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