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家家有本难念的经!”广州番禺,三姐妹的父亲去世后,她们在一起商量,主动放弃父亲房产的继承权利,将整套房子归母亲一人所有。谁能想到,母亲拿到全部产权后,借了个交易的名头,将房产直接过户给了大女儿。剩下的两姐妹不愿意了,母女彻底决裂,三姐妹一气之下都不再支付赡养费,母亲无奈之下向法院上诉。
广州番禺,这户家庭的房产是父母二人的共同财产,父亲去世后,按照法定继承规则,房产属于父亲的那部分遗产,妻子和三个女儿都拥有平等的继承权利。
当时大女儿把两个妹妹叫在一起商量,她们考虑到母亲年纪偏大,没有稳定收入,晚年生活需要依托。
出于对母亲的体恤,三姐妹决定全部自愿放弃属于自己的继承份额,让母亲顺利拿下整套房屋的完整产权。
谁也没想到,这份真心的退让,最后成了亲情破裂的导火索。
手握房屋全部产权后,母亲悄悄和大女儿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,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,整套原本属于父母的房产,就此登记在了大女儿名下。
这件事最让人难以接受的地方在于,这份房屋买卖只是走了流程,没有任何实际交易。
母亲事后坦言,自己没有收到过大女儿的购房款,也没有真正卖房的意愿,只是单纯把房子给到老大。
消息传开,另外两个女儿彻底寒了心,当初她们主动放弃继承权,不是不在乎家产,而是不想让年迈的母亲晚年无依无靠。
可母亲悄无声息把全家让出来的保障,单独给到了大姐。
其余两姐妹付出孝心、做出退让,最后却落得一无所有的结果,巨大的心理落差,让多年的姐妹情、母女情瞬间崩塌。
家里的争吵从此没停过,母女隔阂、姐妹反目,昔日和睦的家庭彻底变了模样。,盾激化后,三姐妹都心生芥蒂,停止向母亲支付赡养费。
对老人而言,这场变故让她彻底陷入困境。
房子已经过户出去,手里没有值钱的资产,年纪大了无法务工赚钱,又没有子女的赡养补贴,日常衣食、看病开销都成了难题。
走投无路之下,老人只能选择起诉,请求法院判定房产买卖合同无效,拿回属于自己的房产。
番禺法院受理了这起家事案件,办案法官很清楚,这不是简单的房产合同纠纷,本质是亲情失衡引发的家庭矛盾。
一纸判决或许能厘清产权,却解不开一家人的心结,生硬判案只会让亲情彻底无法挽回。
在征得所有当事人同意后,法院联合调解组织介入调解,耐心疏导每一方的情绪。
调解过程十分坎坷,各方都揣着自己的委屈,不肯轻易让步,甚至出现过老人临时撤诉的情况。
两个小女儿始终无法释怀,自己当初为了母亲让步家产,最后好处却被一人独占,换谁都无法坦然接受,自然不愿意再承担赡养责任。
大女儿则坚持过户是母亲自愿的决定,自身并无过错,老人夹在中间,一边是自己的财产处置意愿,一边是子女集体疏离的窘迫,满心无奈。
调解人员耐心拆解法理与情理,明确告知所有人,老人作为房屋合法产权人,有权自主处置名下房产,赠与、过户都合法合规。
但赡养是子女与生俱来的法定义务,和是否分到家产、家产分配是否公平没有任何关联,子女不能因为财产分配不合心意,就推脱赡养老人的责任。
经过多轮耐心调解,一家人终于放下对立的态度,达成了统一调解方案。
法院重新厘清了房屋的产权归属,同时明确了三姐妹各自的赡养责任,敲定了老人的养老保障方案,持续已久的家庭僵局终于被打破。
家家有本难念的经,钱财最容易考验亲情。
老人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,子女也有必须扛起的赡养责任,二者从来不能等价交换。
信息来源:指尖新闻沈阳晚报2026-08-24《三姐妹自愿放弃继承将已故父亲房产留给母亲,母亲却把房子“卖”给大女儿,三姐妹因此吵翻拒付赡养费,法院出手》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