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卢麒元:老婆孩子在国外者,应退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。同意吗? 这一观点抛出之

卢麒元:老婆孩子在国外者,应退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。同意吗?

这一观点抛出之后,网络上立刻出现两极分化的讨论,不少网友发自内心表示认同,也有一部分人觉得这个说法过于绝对,不能简单一刀切。大众会产生强烈共鸣,根源来自现实里不少腐败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。一些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,会提前把配偶子女安置到境外,同步转移非法所得。一旦自身出现问题,就可以选择出逃国外,给国内的追逃追赃工作增加巨大阻力。

普通人朴素的想法很直接。公职人员手握公权力,参与政策制定、项目审批,部分岗位还会接触涉密信息。这份岗位的职责,要求从业者把国家和公众利益放在第一位。如果家人长期定居海外,客观上就会形成利益牵绊。即便本人品行端正,也会面临现实的风险,家人身处境外,有可能被外部势力当作要挟的筹码,在重大抉择面前,人的心理会承受巨大考验。

可很多人忽略一个关键区分,家属身在国外,不能一概而论。现实里存在两种完全不一样的情况,不能混为一谈。有的只是子女短期出国留学,配偶依旧在国内生活,学业结束之后就会回国,全家依旧保留国内户籍,没有取得境外国籍或者永久居留资格。还有一类,就是政策定义的“裸官”,配偶或者子女拿到外国国籍、境外永久居留许可,长期定居海外不再回来 。

国内其实早就出台专门制度,针对这类情况建立管理规范。2014年中组部发布相关管理办法,明确裸官不能担任党政领导、公检法、机要、国企正职等五类关键岗位。已经身处这些岗位的人员,组织会开展谈话,给出两种选择,要么家属放弃境外居留身份回国,要么本人调整岗位调离实权位置 。公职人员每年需要如实申报家属涉外情况,隐瞒不报,会直接受到纪律处分。

制度设计走的是精准管控的路线,并没有搞简单的全员清退。不少在事业单位、普通机关岗位履职的工作人员,子女只是出国读书,没有境外永居身份,本人一直坚守岗位,踏实完成本职工作。如果直接执行“只要老婆孩子在国外就必须退出体制”,会把这一部分守规矩的工作人员一并划入限制范围,容易造成人才流失,也不符合依法治理的逻辑。

现实当中,有不少科研、技术岗位的公职人员,家属出国求学属于正常的个人选择。本人没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,也如实向组织报备全部情况,日常工作没有出现任何问题。直接一刀切的处置方式,会把个人正常的家庭选择,直接等同于政治立场问题,这样的判断逻辑并不严谨。

支持卢麒元观点的声音,本质上是公众对权力监督的期待。大家希望堵住权力寻租的漏洞,杜绝部分人给自己预留境外退路的现象。这种诉求值得重视,但解决问题不能只靠激进的口号,要依靠现有制度的落地执行。

强化个人事项申报核查,严查瞒报漏报行为,对关键岗位严格执行任职限制,加大跨境腐败的追逃力度,把监管落到实处,远比笼统的一刀切主张更具备现实意义。

公权力岗位的任职门槛,看的是个人的品行、履职能力,还有是否如实报备家庭情况,不能仅凭家属身处境外这一个条件,就否定一个人的全部。社会大众对裸官现象的反感可以理解,但治理需要区分具体情形,守住法治的边界,才能实现真正有效的监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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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事如意
万事如意 4
2026-09-04 14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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