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阳,女子跟丈夫过夫妻生活的时候没有采取防护,不小心中招怀上了孩子,女子决定把孩子生下来。要说本来应该喜迎小宝贝,女子却开心不起来,因为公司故意恶心她,先是调岗、降职,后来8000元工资降到3000元,准备去讨要说法,公司还要更下作的行为:直接就给女子辞退了!女子表示:真的是欲哭无泪啊。
(德州晚报,9月6日报道。)
罗女士结婚后,也应该是按部就班的要个孩子了。
在一次偶然的机会,过完夫妻生活之后,罗女士真的就意外怀孕了。
面对这样好事,全家人都很开心,罗女士跟丈夫也合计,要么就安心生下小宝宝吧。
在怀孕之前,罗女士就有所担心,因为她知道自己的工作很关键,正在上升期,这个时候怀孕,说不定并不是很好的时机。
要说入职这家公司,罗女士经历了3轮面试,一层一层筛选才能选定她。
进入单位之后,一开始是负责物业的工作,再后来就升职为客服副经理,工资是8000元每个月。
对于这样的工作、这样的薪资,罗女士是非常的满意的,也比较的珍惜。
意外怀孕之后(毕竟也并非提前备孕的),罗女士思考妥善,决定跟公司报备。
罗女士第一时间就告诉给了公司,汇报了自己的怀孕的情况,并且表示,即便怀孕了,她也会努力工作,从来不会耽搁公司的业务进度。
公司领导一听,他们先是一愣,之后表示,内部开会讨论一下吧。
所以罗女士心情很忐忑,感觉公司并不是很能接受自己的这个情况。
果不其然,自从知道罗女士怀孕的消息,公司开始进行一系列的骚操作。
首先,公司对罗女士进行了岗位的调整。
接着,岗位调整之后,就给罗女士降职处理。
随后,调岗、换职,接着就是给罗女士降低了薪水标准。
之前一个月8000呢,现在一个月就3000元,罗女士心有不甘,知道公司小心眼,她准备去跟公司理论一番。
没想到的是,公司还有后招,他这边骚操作还没完呢。
还没等罗女士开口理论,公司直接就下达了一份辞退文件,要求罗女士立刻收拾包裹走人!
找到这个单位的负责人,对方直接表示:“哎呀,跟她怀孕没有关系的,我们要进行业绩考核,她没有达标嘛,那就只能走人咯!
总之,公司就表示,是罗女士自己没有达到业绩考核的标准,所以才对她进行降职降薪。
不过这种操作,也就是职场里比较常规的方式了,纯粹就是师出有名,故意恶心人罢了。
这个负责人何某,反复强调的一件事就是:辞退,跟她怀孕没有关系,我们一视同仁,对所有的员工都是这样。
贺某还要责怪罗女士,说她怀孕了,也没有跟公司请产假,也没有出示书面报告,就口头说自己怀孕。
不过,不管公司找怎么离谱的理由,想要直接赶走一个孕妇,这个是不可能的。
要知道,法律有规定,女性怀孕期间,随意辞退女员工,这个就是违法的行为。
罗女士对于公司的做法非常无语,她表示不能接受,接下来会走法律途径,先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实在不行,那就要法律上诉了。
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,面对员工怀孕,公司想要违规辞退,还想要做抗辩,这个做法原则上不合规、不合法。
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5条规定,用人单位不得因为女员工怀孕、生育、哺乳期等降低工资、辞退、解除合同。
本案女子怀孕后,被单位直接降薪,之前工资8000,现在降低为3000,降幅过于巨大,并且带有惩罚性质,即便使用业绩不达标作为理由,没有经过协商,直接就降薪,行为不合法。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40条规定,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,经过培训之后仍然不能胜任,单位才可以取消合同。以业绩不达标直接辞退,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。
第42条也有明确规定,女职工处于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,禁止随意解除劳动合同,否则可以主张2N的赔偿金补贴。
目前公司的态度非常强硬,罗女士也不同意公司的做法,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,罗女士可以走法律途径来争取属于自己的权益。
只不过这样的公司,太过阴阳,女员工怀着孕,还要打官司,也太消耗人的精力了。
信源:德州晚报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