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媳妇有一天跟我唠嗑,说起她老家舅舅原来是大队书记。在文革时期公社书记儿子要结婚,想从大队要一只羊,杀了给儿子办酒席,她舅舅没有答应。这下可惹毛了公社书记。
有一次公社开生产动员大会,公社书记点名让她舅舅发言表态,可能讲话内容有点偏激,被打成反革命分子,被批斗了。她舅舅气不过,在自家大砖房内上吊自杀了。
有一年,我媳妇母亲带她回老家看姥姥。姥姥一直还跟儿媳妇生活在一起,大砖房不让她住,住在一个阴面的小凉房内,冬天不生火,屋内很冷,没有人管,看着很可怜。
像她舅舅这样的冤案,连平反都没等到,留下老母亲、老婆、孩子就直接走了,给后辈心里留下了的疙瘩,怕是一辈子都解不开。对此,友友们有什么看法呢?欢迎一起讨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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