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打死都没想到!早些年美国把上千名外逃的中国贪官当成宝贝疙瘩,死活都不肯遣返回国,明里暗里放任他们洗白赃款、挥霍享乐,硬生生把自己打造成了全球头号“逃犯避难所”。可如今形势反转,十几万无证滞留人员反倒成了甩不出去的烫手包袱,红利耗光、麻烦缠身,美方竟转过头厚着脸皮向中国施压,要求咱们无条件“接收”?天底下哪有这么占便宜的好事!
很多人读到这段对比,会直接认定美方现在想简单把人送回国内,和当年庇护贪官是同一套逻辑。两件事的法律基础、人员性质完全不一样,不能混为一谈。早年逃往美国的贪腐涉案人员,携带巨额非法所得,美方长期拒绝遣返,核心原因之一就是中美之间没有签署双边引渡条约。没有这份条约约束,美方依据自身国内法律,很难直接把相关人员移交,这给外逃人员留下钻空子的空间。不少外逃人员利用美国复杂的司法流程,申请庇护,拖延案件审理,借着漫长诉讼周期藏匿赃款。美方过去对此态度消极,部分地方势力还能从涉案资产里获得收益,这也是长期庇护现象存在的现实诱因。
美国国内的无证滞留人员构成十分复杂,来源遍布世界多个国家,并不单单来自中国。美方现在提出相关诉求,根源是本国移民体系早已不堪重负。边境涌入的大量无证人员,会挤占本地医疗、教育、住房公共资源,地方财政负担持续上涨。不同州之间政策分歧巨大,部分边境城市政府已经公开喊话联邦政府,要求分担安置开支。移民问题已经演变成美国国内激烈的党派博弈议题,两党会拿移民议题争取选民支持,很多对外表态,本身也是服务国内选举的政治话术。
美方提出的诉求,有一个很关键的逻辑漏洞。人员遣返要遵循国际法和双边协作规则,不能单方面强制要求一方无条件接收。跨国人员移交,需要核实身份,确认国籍,走完完整的核查程序。只有确认对方确为本国公民,相关移交工作才具备推进基础。不存在单方面下达要求,就直接接收人员的操作。
中美之间在追逃追赃领域,一直保持有限的司法合作,不是完全没有沟通渠道。我们持续开展天网行动,多年来通过多边机制、个案协商,追回不少外逃人员和涉案赃款。这类合作,建立在对等原则之上。美方如果希望在人员移交方面获得中方配合,就不能一边寻求协作,一边在贪腐人员引渡、资产追缴问题上设置重重壁垒。跨国司法协作讲究双向对等,不能只让中方承担义务,美方却保留对自己有利的选项。
美国过去接纳外逃贪官,本质是利用法律漏洞,变相为非法资产提供藏匿空间。大量贪腐资金流入当地房产、金融市场,短期带动部分区域消费与投资。等到资金消耗完毕,遗留的法律纠纷、资产清查难题慢慢浮现,当年的红利逐步消失,遗留的各类矛盾开始暴露。这套模式的弊端,需要很长时间才会完全显现。
美国内部对于移民问题的看法本身就四分五裂。自由派群体主张放宽移民准入,保守派坚持严控边境,两派很难达成统一方案。对外向其他国家施压,试图向外转嫁移民治理压力,更像是联邦政府转移国内民众视线的手段。这套操作很难从根本上解决美国自身的边境治理难题。
我们对待跨国人员移交,始终坚守对等、依法的底线。愿意在国际法框架下,开展务实的执法合作,但不会接受单方面的不合理要求。任何跨国协作,权利和义务都需要保持平衡,只索取合作便利,不愿承担对应的责任,这样的合作没有办法落地。
跨国执法合作,从来不是单方面的施舍。美国想要解决无证滞留带来的治理困境,需要正视对等协作原则,不能用双重标准对待不同类型的跨国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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