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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,男子是某物业公司的保安队长,国庆假期前,公司安排他10月1日到7日加班。结

四川,男子是某物业公司的保安队长,国庆假期前,公司安排他10月1日到7日加班。结果他一天没去,也没办请假手续,公司直接把他开除。男子不服:法定假期员工有权拒绝加班,还申请仲裁,拿到近3万元赔偿。公司也不服,告到法院,法院判决,令所有人意外。

2017年4月,谢某入职某物业公司,岗位是保安队长。

双方签了劳动合同,合同第26条写明:连续旷工3天,或一年累计旷工6天,算严重违纪,公司可以解除合同,不给补偿。

公司的《员工手册》和《考勤管理制度》也有规定,休假前后没办请假手续,或没经批准就擅自休假,算旷工。

一个月旷工3天以上,含3天,按自动离职处理。

2022年5月,公司组织培训,谢某在员工培训记录签到表上签了字,算是对是所有规章制度的认可。

2022年9月26日,公司对国庆假期排班,10月1日至10月7日,保安部谢某出勤。

其他3名保安,交替上白班和夜班,表上有项目负责人、分管领导签字。

也就是说,谢某在整个假期期间是需要上班的。

谢某对公司安排自己假期期间上岗非常不满,但他没有 和公司负责排班的领导去沟通。

他自认为,法定节假日员工有权拒绝加班。

所以他也没有请假,也没有和公司打招呼,从假期第1天到假期收尾一天也没来上班。

等于谢某完全没有听从公司的公司的工作安排。

2022年10月10日,公司拿出处罚决定,说谢某没有有效请休假手续,也没得到相关负责人批准,擅自无故脱岗。

他严重违反了《员工手册》及《考勤管理制度》,因此公司决定对他做除名处分。

也就是说,公司直接将谢某开除了,2022年10月11日,谢某离职。

他虽然离职了,但心里不服,2022年10月19日,谢某申请劳动仲裁。

请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9992.82元等。

谢某在仲裁中说,对员工培训记录签到表的真实、合法、关联等不认可。

他说2022年10月排班表是公司单方制作,不是正确版本。

他提交的排班10月1日至7日,彭某、王某、刘某交替出勤白班和夜班,没有谢某。

他说排班不需要报公司,按惯例内部排好确认就行。

他认为国庆节是法定节假日,不需要请假就能休假。

仲裁委裁决,公司应支付谢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9992.82元。

公司对裁决不认可,谢某是保安队长,按行政工作时间安排,实行早九晚六。

其他保安部员工实行白班或夜班。

公司对谢某提交的排班表同样不认可,保安员排班确实是由保安队长谢某安排。

保安队长交到前台客服,前台客服汇总后,需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和分管领导审批,再交到公司人力资源部,作为档案备查。

但这次谢某提交的值班表是他自己的安排,没有负责人签字,和领导审批。

谢某觉得,国庆7天是法定假期,自己不去不算旷工。

而公司排班表已经领导签字,就是正式安排。

最终仲裁委认为公司解除合同不合法,要赔钱,

公司咽不下这口气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
法院看的是物业保安的行业特点,节假日也要有人值守,轮班是常态。

2022年10月1日至10月7日,为公司安排谢某工作时间。

所以那7天,公司安排谢某上班,这个安排本身存在。

根据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第二条:国庆节放假3天,即10月1日、2日、3日。

所以2022年10月1日至10月3日,才是法定节假日。

10月4日至10月7日,是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安排的工作时间。

谢某在10月1日至10月3日未参加工作。

法院认为,这实质是拒绝公司法定节假日加班,不应认定旷工。

10月4日至10月7日,谢某未按公司安排参加工作,应认定为旷工。

公司依据《劳动合同》约定,认定谢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,解除劳动关系。

这是合法解除。不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。

据此,法院判决公司无需支付谢某经济赔偿金29992.82元。

也就是说,法律只把前3天定为法定节假日。

后4天,是把前后的周末调过来凑成的休息日。

法定节假日那3天,法律直接给劳动者休息权。

用人单位要安排加班,一般得先和员工商量,员工不愿意,通常可以拒绝。

所以谢某拒绝这3天出勤,不能直接当成旷工。

可调休出来的那4天不一样。它们属于休息日,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排班,是正常管理。

员工有意见,可以沟通,可以按制度请假,不打招呼就不去,公司就可能按旷工处理。

谢某输就输在,他把7天混成一类了,连续4天旷工,所以公司解除合同合理合法。

最终法院判公司解除合法,不用支付谢某29992.82元赔偿金。

这个案例也提醒人们,法定节假日那3天,员工的权利仍然受保护。

可以这么看:员工对排班有意见可以提,有困难可以请假。

但直接不去,风险很大,对员工来说,应先分清法定假和调休日,再走正规流程。

对这事你怎么看?

案例来源:鲁中晨报

评论列表

mark
mark 1
2026-10-11 13:14
作为物业这个特殊行业的特殊岗位保安队长,7天都不到岗 ,不履行请假手续 ,那个公司需要这样的保安队长?这样下去,公司还需要正常运作吗?人品职业道德严重有问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