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C娱乐网

2002年延安,有个叫董伟的年轻人被判了死刑。行刑那天,只剩4分钟就要开枪了,最

2002年延安,有个叫董伟的年轻人被判了死刑。行刑那天,只剩4分钟就要开枪了,最高法院突然打来电话叫停。

枪口已经顶在后脑勺上,4 分钟,电话铃响了。

董伟,26 岁。2001 年 5 月 2 日凌晨,延安电影院通宵舞厅门口。他和女友及同事刚买完票,一个叫宋阳的年轻人拦住了去路。宋阳要董伟让出一个女的陪他睡觉,董伟回了一句。宋阳抽出皮带朝董伟头上、身上抽打,被工作人员拉开。

董伟掏出香烟递过去一盒,请他 “留个面子”。宋阳叫了朋友过来,揪住董伟的头发,朋友从后面抱住董伟的腰。董伟一条腿已经跪地,慌乱中摸到人行道上的地砖,朝宋阳头部砸了两下。

宋阳倒地。一周后,抢救无效死亡。

延安中院一审判处董伟死刑。董伟上诉,陕西高院 4 月 22 日维持原判。

董伟的父亲是个穿烂棉衣的陕北老农,跑到西安请了朱占平律师。朱占平翻完卷宗,发现一个关键问题 —— 被害人宋阳首先实施了不法侵害,董伟的行为只能算防卫过当,罪不至死。

4 月 27 日,朱占平得知二审维持死刑判决,当天就上了去北京的火车。他连夜打印了一份以 “刀下留人” 为标题的紧急申诉书。

到了最高法院门口,武警拦住了他。他说要买一本最高人民法院公报,才拿到通行证进了大院。

4 月 28 日下午,董伟父亲打来电话,放声大哭 —— 死刑明天上午 10 点半执行。

朱占平一夜没睡。29 日一早赶到法院门口,偏偏刑庭在搬家,所有电话都打不通。

9 点 45 分,他终于冲进刑一庭副庭长李武清的办公室。李武清正在收拾东西,搬办公室。

朱占平用最简练的语言说了案情。李武清马上调阅申诉材料,一面向院长呈文请求下达暂缓执行命令,一面用手机辗转联系执行法院。

10 点 15 分,董伟家属打来电话:执行武警已经戴上了口罩。

10 点 24 分,李武清拨通了延安刑场执行法官的手机。

“我是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,现在通知你把这个案子推迟到下午 3 时执行。”

此时距行刑时间,只剩 4 分钟。

董伟的表哥在电话那头放声大哭:“救下了!要是电话晚来 4 分钟就人头落地了!”

最高人民法院的暂缓执行命令很快签署下来。董伟被从刑场上拉了回来。

但故事没有到此结束。

“枪下留人” 之后,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复查。陕西省高院审委会经过讨论,认定对董伟判处死刑正确,维持原判。

130 天后,2002 年 9 月 5 日上午 9 时,董伟在延安被执行枪决。

留命 130 天,命还是没留住。

董伟的父亲在 9 月 4 日下午才知道刑期。第二天早上 7 点,他在延安中院门口见了儿子最后一面。法警给了 3 分钟。董伟对父亲说:“告诉妈妈不要急,我已经走上这条路,没有挽救了。”

董伟留下了一本日记本,封面上写着两个字:“悔恨”。

这件事最刺痛人的地方,不是董伟该死不该死。是整个过程靠的是什么。

靠一个律师碰巧知道了判决结果,碰巧买到了当天去北京的火车票,碰巧用买公报的借口混进了最高法院,碰巧碰上了李武清副庭长在办公室,碰巧所有人的手机都有电有信号。

中国青年报事后评论写得很直白:如果朱占平律师、李武清副庭长、执行法官任何一人手中没有手机,或者就是有手机而万一没电,或者手机有电而万一信号中断,那个叫董伟的小伙子就死定了。

“一切过程与结果,都是通过‘人’的努力换来的,而不是通过‘法’的保证取得的。”
这句话,是当年媒体留下的一句扎心评论。

董伟案最大的遗产,是它把死刑复核权下放的制度性问题,从法学界的书斋推到了全社会的聚光灯下。

当时死刑核准权被下放到了省高院。省高院既是二审法院,又是死刑复核法院。二审维持了死刑,复核再走一遍形式,人就被推上了刑场。所谓的复核,几乎是虚置的。

2005 年 10 月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“二五改革纲要”,提出将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法院。2007 年 1 月 1 日,死刑复核权正式收归最高人民法院。

从董伟案到死刑复核权收回,五年。

董伟没能等到那一天。但他的案子,让后来那些可能被误判的人,多了一道程序上的保险。

4 分钟能救一条命。可一个国家的司法,不该靠 4 分钟的电话来救命。

官方参考文章:
1. 中新网《延安 “枪下留人” 案主角留命 130 天后于昨日枪决》,2002 年 9 月 6 日
2. 光明网《刑前四分钟,最高法院急令暂缓》,2002 年 7 月 21 日
3. 中国青年报《如果晚了 4 分钟》,2002 年 7 月 15 日
4. 南方周末《对陕西 “枪下留人” 案的再调查》,2002 年 9 月 19 日
5.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《枪下留人 —— 法学专家拷问死刑复核》,2002 年 7 月 19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