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C娱乐网

房东拆迁获补偿,租客主张分成,双方对簿公堂确权责

北京一位房东将名下平房出租给租客多年,不料在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后,双方因补偿款分配问题产生激烈矛盾,导致房屋两年未能拆除

北京一位房东将名下平房出租给租客多年,不料在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后,双方因补偿款分配问题产生激烈矛盾,导致房屋两年未能拆除,拆迁补偿款也迟迟无法落实。

租客老郭从房东老张处租得300余平方米平房,经改造后经营浴池生意。数年后,该区域启动拆迁改造,这套房屋也被划入征收范围。得知拆迁补偿金额可观,老郭提出自己对该房屋有经营投入,主张分得80万元补偿款。而房东老张则认为,房屋产权归属明确,补偿款理应归产权人所有,双方由此产生分歧。

经专业评估,老郭实际经营面积为100多平方米,可获得6万元经营补助。老张愿意额外补偿3万元,合计9万元作为搬迁条件。但老郭坚持按租赁面积计算,要求获得80余万元补偿,这个数额与房屋总补偿款相当,导致协商陷入僵局。

本案涉及多个法律争议焦点:

关于停产停业损失补偿,依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第二十三条规定,因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,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、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补偿标准。作为实际经营者,老郭确实有权主张这部分补偿。

关于补偿方案的选择权,此案的特殊之处在于拆迁政策规定商业补偿和租赁补偿只能二选一。房东选择了对其更有利的租赁补偿方案,而这直接影响了经营者的补偿额度。法律界人士指出,虽然产权人享有主要决定权,但在选择补偿方案时,应考虑实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。

老郭随后将老张诉至法院,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50余万元。法院审理认为,根据《民法典》侵权责任编规定,承担侵权责任需以存在过错为前提。涉案房屋的拆除属于政府征收行为,房东老张在此过程中不存在过错,因此驳回了老郭的诉讼请求。

此案暴露出长期租赁关系中的潜在风险。法律专家建议,租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可能涉及的拆迁补偿分配方案,同时经营者也要注意保留投入凭证,定期关注当地规划政策变化。对于拆迁补偿方案的确定,实际经营者可通过参与协商、提出书面意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。

这起纠纷仍在进一步协调中。案件不仅反映出城市更新过程中复杂的利益关系,也警示租赁双方都要增强法律意识,通过完善合同条款防范潜在纠纷,确保在面临征收拆迁时能够依法维护各自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