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,女子在五一节去西湖等着看日出,结果被工作人员喷洒的药剂伤了身体。网友们吐槽:为什么要在五一喷洒呢?这是想拿三倍工资吗? 据荔枝新闻5月2日报道,五一放假,离职后的女子约朋友一起去西湖看日出,对方觉得这个提议特别不错,能够好好放松心情。想象着看到日出升起那一刻的美好,对方欣然同意。 当天,她们早早驱车来到西湖旁,停好车后便静静坐在那里等待日出。 正当她们满心期待着日出美景时,突然听到旁边传来“沙沙沙”的声音。扭头一看,园区的一辆工作车开了过来,正在向树木上方喷洒药剂。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瞬间破坏了她们的好心情,不仅被这声音扰乱了思绪,刺鼻的气味更让她们呼吸不畅。 不过,为了不错过日出,她们只是稍稍挪了一下位置,还是坚持等到看完日出才离开。 当时,女子只感觉呼吸不畅,吸入了一些异味,并未觉得问题严重。然而等几人上车回家时,女子突然感觉食道和胃里有灼热感,她赶紧告知朋友,随后驱车前往医院。 经检查发现,女子吸入了药剂,虽然量不算多,但仍需要输液三天。 更关键的是,不知道吸入的具体是什么药剂,还需要进一步检查。只有了解吸入物,才能更早确定治疗方案。 为了得到更好的治疗,女子赶紧拨打热线,将当天发生的事情详细叙述了一遍。对方工作人员十分热心,立即联系西湖管理方,询问当天使用药剂的品名。 最后,工作人员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女子,女子马上告知医生,医生也据此采取了更积极有效的处理方案。 随后,女子将自己的经历发布到网上,本想借此发泄一下情绪。她本想趁着五一长假享受生活,感受西湖日出的美景,却遭遇了如此糟心的事情。 没想到帖子一经发出便迅速走红,大家热议的焦点集中在:为什么要在五一长假期间喷洒药剂?这段时间人流量如此之大,这不是给游客和自己添堵吗? 随后,景区工作人员联系到女子,表示他们使用的药剂已经稀释过,应该不会有问题。 女子本就身体不适,假期节奏又被打乱,听到对方说“应该没问题”,愤怒地回应道:“有没有问题,医生说了算;有没有问题,我身体的反应说了算,不是你们觉得没问题就没问题。” 对方可能本意是想安抚女子,让她别太担心,但这番话反而激起了她的愤怒。很快,有三个工作人员赶到医院,提着果篮看望女子。 他们为之前不当的表述道歉,并希望女子不要担心,安心治病,所有费用拿清单找他们报销即可。 女子其实也明白自己存在过错,毕竟作为成年人,发现工作人员在喷洒药剂时,就应该尽快离开那个区域。但为了看日出,尽管挪了位置,却还是留在了喷洒区域内,才导致吸入较多药剂。 如今看到对方态度诚恳,关心自己,还承诺承担所有治疗费用,女子心里好受多了。 不过,她还是提出建议,希望以后节假日不要再进行类似操作,实在太影响心情了,早一天或迟一天喷洒并无差别,为何非要选在五一节呢? 网友们也再次质疑,为什么要在五一节喷洒药剂呢?难道是想拿三倍工资?虽然这只是网友的调侃,但确实让人疑惑,为什么不在之前或之后喷洒,偏偏选在五一节? 1、药剂喷进游客嘴里,涉及哪些法律条例? 《民法典》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,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,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;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。 在西湖游客被药剂喷进嘴里事件中,若景区工作人员在喷洒药剂操作中存在过错,比如未做好警示、未合理控制喷洒范围等,导致游客人身权益受侵害,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。 景区或相关责任方需承担侵权责任,应赔偿游客就医产生的医疗费、误工费等合理费用。 2、景区方该不该在五一节喷洒药剂? 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 :虽未对药剂喷洒有直接规定,但公共场所需保证公众健康安全。五一期间属于公共场所人流高峰,此时喷洒药剂若危害公众健康,如药剂扩散导致游客呼吸道、皮肤等受刺激伤害,就违反了保障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原则。 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 :若景区等场所对游客开放并收取费用,游客就是消费者。第四十条规定,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、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。 景区在五一游客高峰期进行药剂喷洒,若没保障好游客安全,损害了游客人身权益,就侵害了消费者安全保障权。 所以除非有特殊必要且做好周全安全措施,否则不适合在五一节进行药剂喷洒作业。 对于这件事,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?素材来源于:荔枝新闻2025年5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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