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往今来 143 2025-11-12 19:20 所以,斩首是合理合法绝对的正确!代表着国际正义和担当! 用户10xxx46 回复 11-13 08:15 所以师出有名! 奋斗 回复 11-13 15:01 必须杀鸡儆猴是时候了拿回世界话语权
托罗斯旺 86 2025-11-13 05:52 以中国国家受到安全威胁为由立刻对日本发动核打击,以免后患。 晨风 回复 11-13 10:43 这个理由和没有理由有什么区别?战败国身份给它扣死就行了,美国给它松绑让它当马前卒我们就给它打回战败国身份,再犟就让它当炮灰
用户56xxx64 35 2025-11-13 06:48 解放日本,让红旗漂扬在东京 phil 回复 无言以怼 11-13 13:38 当年日本也这么想 无言以怼 回复 11-13 10:41 先解放了美国,全球都会团结在我们的周围。
用户10xxx75 25 2025-11-13 11:04 日本🇯🇵曾对亚洲人民,特别是中国人民犯下滔天罪行!如胆敢再犯,中国应果断对日灭国,至少将日打残,让其100年内无法翻身!如日介入台湾回归,要坚决果断灭日! 陈优红 回复 11-14 00:29 驻日美军管不了日本军队、日本政府了
卡卡罗特 6 2025-11-12 11:51 真有这条么 浮桴于海 回复 11-12 12:12 有。1995年12月11日,第五十届联合国大会以155票赞成、0票反对、3票弃权、27个成员国不参加投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建议删除“敌国”条款的第52号决议。 这个决议只是建议性质,没有决定性的法律效力,不能正式废除条款。 正式废除需要修改《联合国宪章》,程序上要求大会三分之二成员通过且安理会五常一致同意,这一步至今未完成。 因此,敌国条款(第53、77、107条)在法律上仍保留在《联合国宪章》中。
tb500055344 6 2025-11-13 18:43 强烈建议中国马上取消不首先使用核武器,不先开第一枪的承诺,当我国安全受到威胁时,立刻使用原子弹和氢弹。 子龙 回复 11-13 21:33 对小鬼子不算首先使用,因为已经有人先用过了[墨镜]
用户10xxx67 2 2025-11-13 13:17 中国应修改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声明,二战中侵犯中国的国家除外! 得大自在 回复 11-13 15:47 改什么改,中国就是不首先使用核武器,因为美国已经首先使用过了
kamikawasubaru 2 2025-11-13 13:50 联合国宪章有效吗?以色列都扔进粉碎机去了,美国、以色列都不知道违反多少次了,还有俄罗斯与乌克兰交战,联合国管得了吗?经费没了,工资发不下去,联合国都快散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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