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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常德某学校学生网购40件演出服,用完7天后集体退货,商家收到布满污渍、明显穿

湖南常德某学校学生网购40件演出服,用完7天后集体退货,商家收到布满污渍、明显穿过的衣服直呼“无法二次销售”。校方称是学生个人行为,已付保证金并督促退款,平台开通申诉通道复核订单。这件事戳中了无数商家的痛点,也让“七天无理由退货”的法律边界成为热议焦点。本文从真实案例出发,用通俗语言拆解法律规则,梳理各方观点,聊聊“薅规则羊毛”到底合不合法、道不道德。 一、事件还原:演出结束退衣服,商家血亏直呼无奈 最近山东菏泽曹县的电商店主王先生,算是倒了大霉!他在网上接到一笔大单——湖南常德一所学校的几十名学生,一下子买了40件演出服。本来是开心的生意,可王先生接单时就心里打鼓:“一下子买这么多同款演出服,不会是用完就退吧?” 没想到担心成真了!演出结束后,这40件衣服被陆续退回,而且距离收货已经超过了7天。王先生拆开快递一看,气不打一处来:“有些衣服明显就是穿过好几次的,上面还有污渍、汗味,根本没办法二次销售!”好好的一批新衣服,瞬间变成了“二手瑕疵品”,直接让王先生蒙受了不小的经济损失。 他赶紧联系平台维权,客服回应说可以申诉,会复核订单,要是核实退款有误,会把款项返还给商家。之后记者也找到了涉事学校,副校长康先生说,这事是学生个人行为,老师没教过他们可以这么做,学校确实有教育责任。目前学校已经给王先生付了保证金,正在督促学生退回货款,最后会多退少补。好在现在已经有部分学生开始退款,王先生也打算把这批衣服重新寄回学校。 看似有了初步解决方案,但网友们的讨论炸开了锅,核心争议就一个:穿完的衣服还能退吗?“七天无理由”到底是权利还是“漏洞”? 二、法律拆解:“无理由”≠“无条件”,这些红线不能碰 很多人觉得“七天无理由退货”就是“买了随便退”,其实大错特错!这背后有明确的法律规定,不是想怎么退就怎么退。咱们用大白话把法律条款讲清楚,以后网购再也不用糊涂维权。 首先,法律依据得搞明白。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25条确实赋予了网购消费者“七天无理由退货”的权利,但关键前提是“退货商品应当保证完好” 。国家工商总局的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》更具体:商品得保持原有品质、功能,本身、配件、商标标识都齐全,才算“完好” 。简单说,你可以拆包装看款式、试穿一下合不合身,但不能穿去参加演出、弄脏弄破啊! 其次,“穿完即退”到底违不违法?答案是:大概率违法!这些学生穿演出服参加活动,已经超出了“查验商品品质”的合理范围,衣服有了明显使用痕迹,根本不符合退货条件。从法律角度看,这种行为可能构成“不当得利”——《民法典》第985条规定,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,受损失的人可以要求返还。商家本来能正常卖掉衣服赚钱,现在衣服毁了卖不出去,学生们却退了款没花钱用了衣服,这就是典型的不当得利,商家完全有权利要回货款或者要求赔偿。 还有,平台的责任也不能少。很多人觉得平台总是偏向消费者,其实法律要求平台得公平对待买卖双方 。这次事件里平台开通申诉通道、复核订单的做法是对的,但平时更该细化退货规则,比如明确标注“穿过、弄脏的衣服不支持无理由退货”,减少这种纠纷。 最后提醒大家:不是所有商品都能无理由退!像定制服装、鲜活易腐的商品、数字商品这些都不适用。就算是能退的商品,也得在7天内,超过时间再退,商家有权拒绝。 三、网友炸锅:一边倒骂“没诚信”,少数声音引争议 这件事曝光后,网友们的观点特别鲜明,几乎一边倒地站商家,只有少数声音有不同看法,咱们来看看真实的网友声音: 支持商家的网友(占绝大多数): - “这哪是退货啊,分明是免费租衣服!40件一起退,明显是早有预谋,太没诚信了,学生的价值观都被带偏了!” - “商家太惨了,小本生意经不起这么折腾。穿过的演出服谁还会买?这不是让商家血本无归吗?” - “支持平台严惩这种恶意退货行为,应该把这些学生的账号列入黑名单,以后限制他们网购,不然商家的权益谁来保护?” 少数不同声音: “会不会是学生不懂退货规则?毕竟年纪小,可能以为只要7天内就能退,不是故意的。” “如果衣服质量有问题呢?不过看新闻里商家说只是有使用痕迹,没说质量问题,那确实不该退。” 中立理性的网友: - “关键是把‘商品完好’的标准说清楚,到底试穿和使用的界限在哪?平台应该出个明确的判断标准,比如试穿不能超过1小时、不能弄脏等。” 最后,几个问题想问问大家:你觉得学生“穿完演出服退货”的行为该被严惩吗?如果遇到类似的恶意退货,商家除了申诉还有更好的办法吗?“七天无理由退货”的规则还需要哪些改进?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,一起聊聊如何让网购环境更公平、更诚信!

评论列表

狗爷
狗爷 1
2025-11-17 17:42
老师教的,有组织,无理由是不能影响二次销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