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C娱乐网

上海,一男子王某在健身房锻炼时,看上前台24岁的小姑娘黄某,二人互生情愫约定去黄

上海,一男子王某在健身房锻炼时,看上前台24岁的小姑娘黄某,二人互生情愫约定去黄某的出租屋内发生了性关系,自此二人就一直以“老公”“老婆”互相称呼。情人关系期间,王某给黄某购买了鞋子、包包、首饰等花费46万8千元,被老婆魏某得知后提出上诉,要求黄某全额退还。 红星新闻12月13日报道了这则新闻。很多网友表示,最后判定的是,黄某肯定要依法退还这些钱款,那么问题就是,女孩子家家的,岂不是被男的白白的给玩了? 44岁的上海男子王某,前往一家健身房锻炼,期间,结识了健身房的前台小姑娘黄某,黄某时年才24岁。两个人眉来眼去、日久生情,没多久还真的好上了。 王某跟着黄某下班回家,来到了黄某的出租屋内,当天晚上二人就发生了性关系。完事之后,黄某躺在王某怀里,表示自己愿意跟王某发生这场恋情,即使王某有老婆,她也无所谓。 确定为情人关系之后,王某就经常来到黄某的出租屋内找她,两人你侬我侬,感情是真的很好。王某跟黄某发生关系之后,下半夜还知道回家,毕竟家里还有一位老婆大人魏某。 每晚都回家,魏某一开始也没有发现王某的猫腻行为。王某愈发胆大,开始给黄某疯狂购买礼物,鞋子、包包、名牌服饰、昂贵首饰等等,甚至还给黄某的银行卡转账,前后一共花费了46万8千多元。 看到王某对自己这么好,黄某也是开心的很,两人的关系日渐甜蜜,甚至平时就会以“老婆”“老公”互相称呼。 然而,世间并没有不透风的墙,很快,王某在外面有小女人的事情,东窗事发,某一天就被魏某给知道了。她查看了王某的手机,上面居然还有另外一个“老婆”。 当时魏某也很冷静,立刻固定证据,先把这些转账、礼物购买凭证等进行了截图,还去银行拉了转账记录。 证据收集完善,魏某就正式跟自己的丈夫摊牌,面对老婆的追问,魏某也只能如实交代,将自己发展小情人的事情,全部和盘托出。 魏某生气的很,她认为丈夫花费这么多钱款,还都是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,大量的消费在三姐的身上。而且这位黄某也知道王某是有老婆的,还继续违背公序良俗,选择跟有妇之夫发展地下恋情。 于是,魏某一纸诉状,将黄某给上诉了。也就在这时,王某自己也选择了跟黄某切断联系,二人断了情人关系。 在经过审理之后判定,黄某跟有妇之夫王某保持不正当的关系,这些行为是违背公序良俗的。另外,王某不正确处理夫妻共同财物,法律规定这些赠与都是无效的。 最后,经过判定,黄某需要向魏某返还35万6千多的钱款,同时还需要支付产生的利息。 1.有妇之夫王某,婚后发展第三者,并且称呼第三者为“老婆”,此举是否构成重婚罪呢? 王某的行为可能构成重婚罪。根据《刑法》第258条规定,重婚罪包含“有配偶而重婚”或者“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”的行为。 这边的结婚,不仅仅是指登记结婚,包括以夫妻之名共同生活,存在事实婚姻,互相称呼“老婆、老公”等,长期保存稳定的同居关系。 本案中的王某跟三姐黄某就是,第一,二人保持长期的同居关系;第二,二人互相称呼对方老公、老婆;第三,两人存在事实夫妻关系。 2.王某婚内发展第三者,并且给第三者转账46万多元,原配魏某是否可以合理找第三者追回赠与款? 原配是可以依法追回的。根据《民典法》规定,婚姻存续期间,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给婚外第三者,此举违背公序良俗,该赠与行为无效,原配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全部款项。 需要注意的是,作为原配需要及时搜集证据,包括银行流水、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等,后期可以及时上诉,要求第三者将这些赠与款项、财物等全额返还。另外,依据众多的判定事实来看,相关部门会判决第三者依法返还全部的受赠款项。 由此可知,婚内搞这些花头,尤其是那些三姐,如果说接受男方的转赠,一切都是有理有据,后期原配只要掌握了证据,都是可以依法追回的。 对此,大家都作何看法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