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75年,她用4.5万公款包养了7个情夫,然而,整整十年,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,没想到,最后竟死在一个男人手里,为什么? 在江苏如东县马塘镇,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,信用社的会计汤兰英是个挺有名气的女人。 她的名气,不在于职务高低,而在于她那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生活方式。 那时候,普通人家一个月吃上两三回肉就算不错了,咸菜、萝卜干是餐桌常客。 可汤兰英家的伙食,却是镇上人们私下议论的焦点。 她家里似乎总有吃不完的荤腥,黄鱼、海蜇、皮蛋、香肠,甚至甲鱼、鱼肚这类稀罕物,也经常出现在她家的餐桌上。 有人串门时瞧见,她家厨房里挂着的风鸡、香肠,多得吃不完生了霉点,便毫不可惜地取下扔掉。 她的穿着打扮也极为讲究,每天换着花样穿,脚上踩着皮鞋,手腕上戴着上海牌手表,在那一片灰蓝布衣的人群里,显得格外扎眼。 一个信用社会计,丈夫是普通军人,收入有限,她哪来这么多钱维持如此阔绰的生活? 面对旁人或羡慕或好奇的打听,汤兰英有一套固定的说辞。 她说钱是丈夫从部队寄回来的高额津贴和营养费,又说有亲戚在海外时常接济。 这些说法,有人信,有人将信将疑,但也没人深究。 汤兰英能如此“逍遥”,根子在于她手中的权力和制度的漏洞。 她所在的马塘信用社,规模小,人员少,长期只有她和一位挂名的主任,而主任又常常因病休养。 于是,会计和出纳的关键职能,实际上集中到了汤兰英一人手中。 这种“一手清”的状况,给了她极大的操作空间。 大概是从七十年代初开始,汤兰英发现了这个漏洞。 她开始尝试着涂改支票存根上的金额,将小数额改成大数额,或者直接凭空开出现金支票,自己签上名,再到库里取钱。 起初她或许还有些忐忑,但几次下来平安无事,胆子便越来越大。 后来发展到连月底做报表、年终结算,都靠自己伪造账目来应付检查。 十年时间里,她就像一只驻守粮仓的老鼠,利用无人监督的便利,一点点地,竟陆续挪用了高达四万五千多元的公款。 除了维持家庭的奢侈开销,汤兰英把这些钱当作了经营自己人际关系和欲望生活的资本。 她的丈夫常年在外地服役,耐不住寂寞的她,先后与多名男子保持着不正当关系。 汤兰英用贪污来的钱,为他们提供经济上的好处,请客吃饭,赠送礼物。 通过这些手段,她编织了一张属于自己的关系网。 然而,这张网并非铁板一块,维系它的纽带脆弱而危险。 汤兰英的其中一个关系密切者,是个姓范的木匠。 这个老范从她那里得了不少实惠,但也渐渐不满足于仅仅分享物质。 他目睹汤兰英周旋于其他男人之间,内心积累了越来越多的不满和嫉妒,觉得自己被轻视,只是个用来满足她某种需要的工具。 两人之间的关系,从最初的各取所需,逐渐变得紧张和充满控制欲。 矛盾的爆发点似乎是一件具体的事。 据说汤兰英曾答应给老范买一辆自行车,后来却食言,把车给了另一个男人。 这件事成了导火索,彻底点燃了老范心中的怨恨。 在两人关系恶化后,他不动声色地收集了一些信息,包括汤兰英与哪些人来往,可能从何处弄钱。 最终,在1975年的一天,老范将他所知的情况,写成了一封举报信,投递了出去。 有关部门组织了人员,对马塘信用社的账目和库存现金进行了突击核查。 不查不知道,一查吓一跳,账面数字与实际库存现金出现了巨大的缺口。 调查人员顺藤摸瓜,很快发现了汤兰英涂改凭证、虚报冒领的犯罪事实。 经过审判,汤兰英因贪污巨额公款被判处死刑,并于1977年7月执行。 那个举报人老范,也因参与挥霍部分赃款等问题,受到了法律的惩处。 汤兰英案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震动。 它像一面镜子,照出了在特定历史时期、基层管理薄弱环节中,权力失去监督后可能滋生的腐败。 她的悲剧,源于个人的贪婪与放纵,也与其所处的环境密不可分。 主要信源:《七十年代最大的女贪官,东窗事发,原因是她的一个情夫举报》铜川市人民检察院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