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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广州,一对夫妻将名下4套价值千万的房产赠予未成年儿子。然而,儿子在读研究生时

广东广州,一对夫妻将名下4套价值千万的房产赠予未成年儿子。然而,儿子在读研究生时,竟将父母双双告上法庭,索要多年来高达700多万元的租金。对此,两审法院观点不一。 这对广州夫妻,丈夫姓谢,妻子姓吴,两人早年一起做布匹生意,靠着起早贪黑、勤恳打拼,慢慢积攒下丰厚的家底,日子越过越红火,手里也渐渐有了闲置资金。 便陆续购置了4套房产,全部位于广州核心地段,总价加起来超过千万,成为一家人最坚实的资产保障。夫妻俩就一个独子,从小对他百般疼爱,凡事都替他考虑周全。 当时房地产政策收紧,名下有房人员再购房会受到限制,加上夫妻俩常年经商,难免会遇到生意上的风险,为了给孩子筑牢未来的保障,也为了规避家庭资产可能面临的风险。 二人反复商议后,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——将名下这4套价值千万的房产,悉数赠予当时尚未成年的独子小谢,并且按照法律规定,依法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,让小谢早早成为了这4套房产的合法产权人。 彼时的夫妻俩,满心都是对孩子的期许,只想着给孩子多留一份保障,让他以后不用为生计发愁,从未想过这份倾尽心血的赠与会埋下日后反目的隐患,更不会料到,这份看似安稳妥帖的安排,终究会被现实击碎,让原本和睦的一家人,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。 房产过户完成后,夫妻俩并没有让房产闲置,考虑到小谢还未成年,没有能力打理房产,便将这4套房源全部对外出租,多年来的租金,一直由夫妻俩代为收取、统一打理。 夫妻俩坦言,这笔租金从来都不是他们私自侵占,而是全部用于家庭整体开支,比如一家人的日常衣食住行、小谢的教育费用,还有部分用于偿还其中两套房产剩余的房贷,以及置办家庭其他资产,属于家庭资产的合理调配。 那些年,一家人对此从未有过任何异议,小谢也一直安心读书,从小学到高中,再到考上大学、攻读研究生,日子过得平淡而和睦。 夫妻俩以为,这份用心良苦的安排,会一直守护着孩子,也会守护着这个家的和睦,可他们没想到,随着小谢长大成人、步入研究生阶段,原本融洽的家庭关系,悄然发生了变化。 夫妻俩之间的感情出现了裂痕,丈夫早年曾有婚内出轨行为,虽然当时为了求得妻子原谅,将另外3套房产也赠与了儿子,但这件事在妻子心中埋下了深深的刺。 此后两人经常因为这件事争吵,矛盾越来越深,最后甚至闹起了离婚,正在协议离婚期间,这场家庭纠纷彻底爆发。 已经成年的小谢,突然一纸诉状将父母双双告上了法庭,要求父母返还多年来收取的4套房产租金,共计710多万元。 小谢认为,自己作为这4套房产的合法所有权人,理应享有房产产生的全部出租收益,过去自己未成年,租金由父母代为监管尚且合理,如今自己已经成年,具备了独立管理财产的能力,父母理应将这些年收取的租金全部返还给自己。 法庭上,夫妻俩的说法与小谢截然不同。丈夫老谢表示,虽然房产登记在小谢名下,但购房款是他和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,当时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的小谢名下,一方面是为了规避政策限制,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障家庭资产安全。 而且小谢主张的710多万元租金,并没有反映实际收租情况,且大部分租金都由妻子吴某收取保管,并非他个人占用。 妻子吴某则承认,这些年确实收取了710多万元租金,并且已经归还给小谢140多万元,她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。 但同时也指出,老谢出轨后基本没有再回家,也从未给家里一分生活费,没有尽到作为丈夫和父亲的义务,如今却以道德绑架法庭,性质恶劣。 一审法院审理后,支持了小谢的诉讼请求,认为小谢作为房产的合法所有权人,依法享有相应的租金收益。 考虑到小谢自认母亲已经归还140多万元租金,判令夫妻俩限期共同向小谢返还剩余的559万元租金。老谢对一审判决不服,当即提起上诉,希望二审法院能重新审理此案,给出公正的判决。 二审法院审理后,却给出了与一审完全不同的观点和判决结果。二审法院认为,小谢取得房产物权,是基于父母子女的特殊身份关系,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,不同于普通的市场交易行为,若以所有权排斥父母对租金收益的共管,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。 而且现有证据显示,租金收益主要用于家庭合理开支,小谢现阶段仍在读研究生,尚未具备独立经济能力,生活学习支出仍依赖父母供养,起诉父母追偿租金,有悖于公序良俗。最终,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,驳回了小谢的全部诉讼请求。 这场由房产赠与引发的家庭纠纷,不仅让一家人反目成仇,也引发了大众对家庭资产赠与、监护责任以及公序良俗的讨论。 父母倾尽所有的爱,不该被视作理所当然,子女手握馈赠,更不能忘却养育之恩,法理之外,伦理与亲情才是维系家庭的根基,丢掉了这份初心,再多财富也换不来阖家团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