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堪比周扒皮!”江苏无锡,一女子在家摔了一跤,导致左臂骨折,她请了1个月假,可胳膊还没好,医生让她再休息1个月,可公司勃然大怒,坚决不批假,让她必须上班,旷工8日就把她开除,女子怒了,她不能为了保住工作不要命吧?她跟公司杠上了,不料,公司真把她开了,女子把公司告上法庭,索赔22万。法院判决让公司傻眼了。
李女士在家不小心摔了一跤,直接把左臂摔骨折了。
医生当时就让她先休息一个月养伤。李女士想不请假都不行了,只能硬着头皮回家安心养伤。
李女士是个负责任的员工,她想着不能耽误工作,还给公司主动说,自己可以居家办公处理部分活。
公司当时批了她的病假,就这样,她居家半休息半工作,累了就休息,休息好了就干点工作。
结果一个月到了,她的伤根本没养好,天热伤口恢复得慢,胳膊一动就疼,还肿得厉害。
李女士不敢怠慢,又去医院复诊,医生又给开了一个月的病假条,让她接着养。
毕竟,伤筋动骨100天,何况这一个月,李女士并不是真正的休息,而是时不时还要处理工作。
李女士拿着病假条,去找公司请假,没想到公司直接变脸说不批,非要她马上回公司上班。
公司还说,已经给她调了轻松点的活,不用她干别的,但休假不能这么没完没了,公司可不养闲人。
李女士当然不同意啊,自己胳膊疼得抬都费劲,坐久了肿得更厉害,天热出汗还容易感染。
再这样下去,猴年马月能恢复呀?这样不但影响自己的工作,还有生活的方方面面。
医生明确说了要休息,总不能为了份工作,把自己胳膊搞废了吧?
结果公司直接放话,不来就算旷工,旷工满8天直接开除。
李女士也是硬气,真的在家接着养伤,结果公司真的在8月6号把她给开了。
这换谁能忍?她直接先去申请了劳动仲裁,仲裁流程走下来没解决,她干脆直接把公司告到了法院,要求公司赔她22万的违法解除赔偿金。
法院最后判的结果真的大快人心,直接让公司把22万多的赔偿金全额赔给她。
法院说得很明白,劳动者生病受伤休病假是法定的权利,不是公司说不批就能不算的。
李女士骨折本来就需要时间恢复,之前第一个月还主动居家办公,根本就不是故意装病泡病假的人。
公司非说她已经能上班了,医生都说了还要休息,难道公司比医生还专业?
而且,公司拿她之前上过几天班说事也站不住脚。
那时候,她胳膊还绑着绷带呢,之所以上班,也是公司强人所难,李女士上了几天班疼得受不了,才去复诊开的病假,本来就该让她接着休息。
公司不管医生的诊断,自己瞎判断员工的病情,还拿旷工当借口开除人,本来就是违法的。
别真把打工人当牲口用,真要触犯了法律,最后亏的还是公司自己。
说实在的,这事看着解气,其实也给不少企业敲了警钟。
别总觉得自己是老板就可以说了算,员工的健康永远比业绩重要。
人家李女士一开始还主动提出居家办公,摆明了不是想偷懒的人,公司反倒得寸进尺,连医生的诊断都不放在眼里,最后赔了22万纯粹是咎由自取。
真遇到这种不讲理的公司,别憋着,该拿的病假条留好,该走的法律流程就走,法律本来就是站在讲理的这边的。
公司有管理权不假,但这个权力不能用来欺负人,要是连员工最基本的休息权都不尊重,那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。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48条规定,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,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,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。
公司忽视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病假证明,以不合理的旷工理由违法解除与李女士的劳动合同,完全符合该条规定的违法解除情形。
因此,法院判决公司支付22万余元赔偿金,既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,也对企业规范用工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。
对此,你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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