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南通,一男子看上了有钱有颜的女上司,由于工作需要他们联系密切,男子以为自己得到上司的赏识,就借机表达爱意,多次发送暧昧信息。女上司明确拒绝他后,他又怀恨在心,在公司造女上司的谣,女上司忍无可忍,就上报公司高层,公司开会决定解除与男子的用工合同,男子不服,把单位告了,判决结果出来了!
王某刚进公司时,不过是个普通业务员。
而刘某,却是公司里出了名的“女强人”。
她三十多岁,能力强,谈客户雷厉风行,开会时一句废话没有。更重要的是,她长得漂亮,穿着精致,在公司里走到哪儿都有人侧目。很多男员工私下都议论过她,但没人真敢越界。
偏偏王某动了心。
一开始,他只是借工作之便频繁联系刘某。
“刘总,方案我改好了。”
“刘总,客户资料我发您邮箱了。”
“刘总,您晚上还加班吗?”
刘某起初没在意。作为部门负责人,她每天收到几十条工作信息,再普通不过。
可慢慢地,味道开始变了。
晚上十一点,王某忽然发一句:“刘总,您今天穿那身裙子真好看。”
刘某没回。
过了十分钟,又来一条:“您这么优秀,应该很多人追吧?”
再后来:“其实我挺喜欢您的。”
刘某当场就冷了脸。
第二天上班,她专门把王某叫进办公室,很明确地告诉他:“以后只谈工作,不要再发私人信息。”
她甚至担心话说太重伤人,还尽量保持了克制。
可王某却误会得更深了。
他觉得,刘某单独找自己谈话,是“对自己特殊照顾”。
甚至开始幻想两人之间是不是有“暧昧”。
之后几个月,他变本加厉。
刘某去外地出差,他主动申请同行。
刘某和客户吃饭,他故意坐旁边。
就连公司团建,他都故意挨着刘某坐。
有人起哄:“王哥,你这是想当老板娘啊?”
他居然一脸得意:“那也不是没可能。”
最让刘某崩溃的是微信骚扰。
有一次凌晨一点,王某突然发来一句:“你是不是其实也喜欢我,只是不敢承认?”
后面还跟了一个暧昧表情。
刘某气得直接拉黑。
可谁也没想到,被拒绝后的王某,开始彻底失控。
他先是在公司内部阴阳怪气。
“刘总能当领导,你们真以为全靠能力?”
“她跟客户关系可不一般。”
“你们没发现吗?她最喜欢晚上单独谈项目。”
这些话,看似没点名,却句句带刺。
最恶毒的是,他开始编“桃色故事”。
茶水间里,他故意压低声音:“刘某和某客户去酒店,我朋友亲眼看见的。”
另一个同事问:“真的假的?”
王某故作神秘:“这种事我能乱说?”
谣言像脏水一样迅速扩散。
公司里开始有人背后议论刘某。
有人看她的眼神变了。
甚至还有员工偷偷拿她开低俗玩笑。
刘某最开始并不知道。
直到有一天,一个关系不错的女同事实在看不下去,悄悄提醒她:“刘总,公司最近有人在传你那些事……”
刘某听完整个人都懵了。
她怎么都没想到,自己只是拒绝了一个下属,对方竟会恶毒到这种程度。
她气得整夜失眠。
后来,她把所有聊天记录、截图、同事证言全部整理出来,直接提交公司高层。
公司内部调查一展开,很多人都震惊了。
因为王某不仅长期发送骚扰信息,还多次公开散播侮辱性言论。
最终,公司依据员工手册和调查结果,决定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。
通知下发那天,王某彻底炸了。
他冲进办公室大喊:“凭什么开除我?”“我只是说了几句话!”“她是不是给公司高层灌迷魂汤了?”
保安最后直接把他请出了公司。
可他根本不服。
不久后,王某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。
他坚持认为:“公司没有证据证明我严重违纪。”
甚至还反咬一口,说刘某“故意针对自己”。
然而法院审理后,很快查明事实。
微信记录显示,刘某曾多次明确拒绝与工作无关的交流。
而王某不仅持续骚扰,还长期散播针对刘某的虚假信息,已经严重损害他人名誉和公司正常管理秩序。
法院认为,公司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,并无不当。
因此,王某要求赔偿金的诉求,不予支持。
更严重的是,法院还认定,王某故意捏造并传播不实信息,导致刘某社会评价降低,已经构成诽谤性名誉侵权。
最终,除了败诉外,王某还需承担对刘某的精神损害赔偿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