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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深圳,男子看上了一女网友,想要约女子去酒店里开房。男子承诺,只要见面就给30

广东深圳,男子看上了一女网友,想要约女子去酒店里开房。男子承诺,只要见面就给30万,女子欣然同意,见面后男子真的拎了一包20万的现金过来,女子这才放下了戒心,心甘情愿的跟男子发生了关系。没想到,男子得手后说自己的线上账户出了问题,找女子借1万应急,女子就转了1万给他。随后男子就先离开了,女子开心的打开包裹,看到“现金”的她,惊呆了!

(新闻坊6月5日报道了这则案例。)

里面的并非真的现金,而是一堆练功券。

无奈,张女士(化名处理),只能报了警处理。

张女士很喜欢玩网络,平时会在网上分享自己的短视频,很快,就有男子跟她搭讪。

这位男子叫做沈某,每次只要张女士一发表视频,沈某就会给他点赞,或者就是给夸奖的评论。

很快,张女士就开始留意这位沈某,后来还互相发了私信,互相加为了好友。

加为好友之后,张女士进入沈某的朋友圈,发现这个沈某不简单啊。

沈某的朋友圈里,不是豪车,就是名表,各种名品,看着家境就非常的优渥。

可能“有钱”这个滤镜的加持,让张女士对沈某的好感更加增添了不少,眼前这个男子,就是自己的理想型啊。

不久后,沈某就展开了追求,还提出了要线下见面(酒店开房)的诉求。

当时张女士有些心动,但是又有些犹豫。

谁知道沈某又继续展开攻势,说只要愿意跟他见面,他就会给30万张女士。

至此,张女士才算是安心了,当时也就答应了。因为张女士知道沈某确实是有钱的,当时也就没有怀疑。

沈某则订好了房间,把地址跟房间号都发给了张女士,随后张女士就来到了酒店。

二人见面后,沈某直接就拿出了一个包裹,并且告诉张女士:“你看,我是带着诚意过来的吧。”

张女士则先瞥了一眼包裹,里面确实有几沓现金,最上面一层,可以看到是真的毛爷爷。

这个时候,张女士才算是完全放下了戒心,最后的一点顾虑都没有了,安心的跟沈某发生了亲密的行为。

完事之后,沈某跟张女士说,自己的线上账户出了点问题,需要她帮忙周转一下。

张女士询问,需要多岁。

沈某则表示,只需要一万,明天账户正常了,就可以还给她了。

张女士心想,人家一个大包裹都给自己了,还差者1万吗?于是毫无戒心的就给沈某转去了1万元。

沈某收到钱之后,随即就离开了房间,还叮嘱张女士再休息一会。

看到沈某离开了,张女士就过去打开了那个包裹,本来想要清点一下里面的现金呢。

谁知道,刚打开,她就傻眼了。确实,里面也就第一张是真的,底下的,全部都是练功券啊。

张女士有些蒙圈,想要发信息给沈某询问这是咋回事,没想到,沈某已经将她给删除拉黑了。

至此,张女士知道自己被骗了。

案发后,张女士也顾不上颜面了,直接就报了警。而沈某很快也被抓获了,因为涉嫌诈骗罪,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,并且处以罚金。

《刑法》第 236 条规定,违背妇女意志,强行发生侵犯的关系,此举构成侵犯罪。

但是本案并不构成侵犯罪,因为双方有协商,女方知道对方的诉求,对方也答应给刺激好处,也就是说,为了一定的利益,(去开房,就可以得到她以为的30万元)。这个就是自己发生的行为,所以男子不构成犯罪。

《刑法》第 266 条规定,虚构事实,隐瞒真相,编造理由,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,构成诈骗罪,依法要被判刑并且处以罚金。

本案件中男子编造理由,说自己的资金被冻住了,还要急用钱,就找女子借钱,其实自己根本就不准备还钱了。

随后骗走女子1万元,骗到财物之后,男子立刻删除拉黑,导致女子损失了1万元。

根据司法实务,多地区超出3000元即构成“数额较大”的标准,可立案、判刑,依法要被判刑并且处以罚金。

另外,男子使用练功券,冒充是现金,这个行为主要是达到骗色的目的,这个举动不构成侵犯罪,也不构成诈骗罪(针对30万元本身),属于道德层面,这一点确实要被谴责。

所以说,看完本案,大家都有何看法呢?欢迎讨论留言。

信源:新闻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