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一男子撞死妻子情人,
法院判无期,
妻子缓刑。
车速快过村路限速一倍多,撞前还问了妻子认不认识那人。
行车记录仪被扔进玉米地,内存卡咬碎分着埋和扔河里。
这案子不是什么激情杀人,法院写得明明白白:是间接故意。
被害人确实干了不该干的事,但法律没给私人动手留出口。
妻子没开车也没起意,只是事后帮着毁证据,所以判了缓刑。
村里熟人见面不找调解,直接拿车当武器,这事有点吓人。
手机里骂人的话、电话里的羞辱,现在比拳头还容易激出事。
农村路上没监控,一撞就没了证据,下次还能靠啥查清?
判决书里写的速度、时间、动作,全都有鉴定和供述对得上。
张芳咬内存卡那会儿,估计也没想到自己一口咬碎的不只是卡。
李某在法庭上认了,但命已经没了,再认也换不回一条人命。
黑龙江绥化,78km/h撞三轮车,缓刑十个月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