狮子大开口?6月11日报道,浙江嘉兴一名女子退租时,房东直接甩出近万元的赔偿清单,当场把她整懵了。理由就是她养猫了,女子直呼完全不能接受,毕竟自己事先都说好了,退租时已经打扫得干干净净。就在大家为其抱不平时,反转来了。[太阳]
2024年,浙江海宁一名女租客孙女士,在长安华府租了套88平的三室一厅,月租2200元,谁知合同到期退租后,房东殷先生开出了一张9600元的赔偿账单。
账单分两部分:家政深度保洁2250元,维修费用6950元,另加89.9元电费。
维修项目包括窗帘安装2000元、50米踢脚线1250元、油漆维修1500元、主次卧地板拆装2200元。双方就此僵持,准备诉诸法院。
而这一切,都是因为孙女士养的猫。
孙女士表示最多同时养过三五只,偶尔多几只用于宠物服装拍摄。
可殷先生则称其高峰期养过三四十只,存在繁育行为,还在墙上打洞安装猫爬架,属于擅自改变住宅用途。
对于损坏程度,双方的描述也存在明显差距。
孙女士承认窗帘被抓出勾丝、墙面局部需要重刷,但认为踢脚线材质本身薄脆、脱胶属于自然老化。
殷先生坚持踢脚线被猫扒坏发黄、墙体有猫尿渗入需要铲除重刷、地板下也有猫尿必须部分更换。
据中介透露,殷先生其实最初只要求从押金里扣八九百元修踢脚线,退还孙女士一千出头。
可孙女士认为属于自然损耗不肯接受,谈判就此破裂,随后殷先生才列出接近万元的清单。
从法律角度看,《民法典》第七百一十条区分了两类情形:租客正常使用造成的合理损耗,如墙面轻微泛黄、地板自然老化,折旧成本视为已含在租金中,房东无权索赔。
但因饲养宠物导致的猫尿渗墙、抓损窗帘、扒坏踢脚线,超出正常使用范围的损坏,租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。
参照类似案例,法院在实际判决中通常不会支持"全部换新"的主张,而是结合物品购入价格、实际使用年限和折旧比例酌情核定赔偿金额。
要求将50米踢脚线整体更换以统一颜色、对全屋地板进行翻新,这类诉求在司法实践中被认定的概率较低。
但孙女士的处境也并非毫无漏洞,如果她无法证明部分踢脚线在入住时已经存在脱胶问题,或者无法提供清晰的退租视频对比,法院可能会在窗帘、局部墙面和被明显损坏的踢脚线部分支持殷先生的赔偿请求。
双方都自称有证据,但证据的质量和完整性将直接决定最终结果。
至于"改变住宅用途"这一指控,除非殷先生能拿出对外营业记录或工商登记材料,仅凭猫的数量和繁育行为,直接认定商业性改变用途存在相当难度,更多会作为加重使用强度的参考因素。
许多人在签合同时只口头约定可以养猫,既没有限定数量和繁育规则,也没有说明安装猫爬架是否需要提前书面同意,退租时才发现双方的预期相差悬殊。
入住当天拍摄完整的室内视频、退租时同样留存全景影像,是目前租客能够采取的最低成本的自我保护方式。
房东在收取押金的同时也需要准备完整的交房记录,因为缺乏原始状态的对比依据,索赔金额再高也难以在法院获得完整支持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