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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忻城,女子已婚已育,打游戏时认识了一个男子,两人因游戏生情,不久就开始同居,

广西忻城,女子已婚已育,打游戏时认识了一个男子,两人因游戏生情,不久就开始同居,男子承诺一定会娶她。女子信以为真,和老公办理了离婚手续,兴高采烈地等着男子娶她,男子却无动于衷。女子主动提出领证,男子一口拒绝,女子情绪崩溃,抛下孩子自杀离世,女子家属起诉男子索赔20万!

女子原本有个美满的家庭,有老公有孩子,结婚多年,婚姻逐渐平淡,于是女子上网打游戏解闷,在游戏中认识了一个男子,两人打起游戏来心有灵犀,于是奔现见面。

一见面两人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,并开始同居,过上了日夜颠倒、游戏为生的日子,情浓时男子多次承诺一定会娶她,除了她,他就没想过和别人结婚。

女子满心欢喜,这样的话听得多了,女子自然就很认真地考虑起婚姻的事来,她回家试探性和老公提离婚的事,本以为因为有孩子,还会有一番争执,老公却十分爽快的离婚了。

此时,距离女子在游戏中认识男子的时间已经过去2年,也就是说,女子和游戏里结识的男子已经同居了将近2年。

女子想着自己也有退路,离了就离了吧,于是,双方很平静的度过了一个月的冷静期,到期就去领了离婚证。

她兴高采烈地向男子提出去领结婚证,却遭到了坚决地拒绝,此时的男子一改往日温情的嘴脸,说她这么快就离婚了,可见对婚姻不是那么慎重,又还有个孩子,往后还生不生孩子呢?

生了孩子可就没有现在这样自由自在的生活了,再说了两个孩子,她怎么把一碗水端平呢?

他提出的这一系列问题,是每一个再婚人都要考虑的非常现实也很理智的事,可是,对女子来说,这不符合她的期望啊,她认为他们两人之间爱情大过天,而且自己为了他把婚都离了,孩子也没要。

于是两人开始没完没了的吵架,最后,男子向女子提出了分手,认为两人不合适继续在一起了,要女子再也不要去找他了。

自此,女子就再也没有联系上男子了,她想不通,男子怎么就一夜之间翻脸了,越想越想不通,情绪大崩溃,半夜骑车出门,跳河了。

女子家人知道了,悲痛欲绝,第一时间就把男子起诉了,并且要求赔偿20万。

法院驳回了女子家属的诉求。

理由是女子因为男子变心而自杀,并不是男子有重大过失将其害了,女子家属要求的是道德层面的东西,而男子在法律上并没有失误的地方。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165条: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也就是说,只有男子存在法律上的行为过错,导致女子离世,男子才要负法律责任。

另一方面,任何法律法规在判断责任的时候,主观动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尺,而这个主观动机不是你自己说有就有,说无就无的,得讲证据。

纵观二人相处的过程,男子并没有主观上要女子为他去死的意愿,他提出分手的那些话也是正常情侣分手时候说的,他肯定也不会料到女子会去跳河。

女子跳河的时候,男子也不在现场,无法证明他能阻止女子而不去阻止。

所以,男子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没有过错的。

而家人包含女子在内之所以接受不了男子的做法,是因为在道德上,男子太渣了!他明明知道女子是已婚妇女,还和她在一起,同居长达两年,甜言蜜语哄骗女子的感情。

最后女子为了他离婚,他又一脚蹬开女子,这不就是妥妥渣男吗?

可冷静下来想想,对付渣男最好的方式是什么呢?绝对不是自己崩溃选择轻生,而是要立刻斩断联系,及时止损,老死不相往来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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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列表

山山
山山 2
2026-06-20 18:11
女人不珍惜爬山涉水爱她的人,只幻想着她翻山越岭见的人。撞了南墙投水自尽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