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橘子宾馆被桔子酒店起诉#【河南一“橘子宾馆”被知名品牌“桔子酒店”起诉侵权,店老板:没用对方任何标识、LOGO和装修风格,仅有16个房间,对方要索赔10万元】#橘子宾馆回应被桔子酒店索赔10万# 河南南阳“渝见小面”夫妻店被全国连锁品牌“遇见小面”起诉商标侵权引发广泛关注。近日,河南平顶山一家名为“橘子宾馆”的老板发视频称,自己也遇到了类似事情,自家开的小宾馆被连锁酒店品牌“桔子酒店管理(中国)有限公司”(下称“桔子酒店”)起诉,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,索赔10万元。6月22日,“橘子宾馆”的店老板冯女士告诉纵览新闻,自己的宾馆很小,只有16间房,也没有用任何跟“桔子酒店”相似的图文、logo和装修风格,对于侵权的说法无法接受。
“我感觉这就是正走着走着,哐哧被啥东西直接砸到你一样,祸从天降吧。”冯女士告诉记者,6月14日,她突然接到了一张法院传票,原告是知名连锁品牌“桔子酒店”,案由为侵害商标权,索赔10万元,并要求其更改“橘子宾馆”名称。
冯女士收到的民事起诉状显示,案由事实一项称“被告经营的‘橘子酒店’未经原告授权,擅自使用带有‘橘子’字样的标识,侵权标识与原告的注册商标整体外观构成、呼叫及含义上高度相似,极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,涉嫌侵害原告的商标权”。
记者注意到,在起诉状中,原告方还称具体的损失金额是500多万。其称,被告“橘子宾馆”从2017年开业至今,房间数15间,从原告损失看,损失金额高达500多万【平均房价250元x房间8间(50%入住率)x8年2920天=5840000元】。从被告所得利益看,被告获利为[平均房价116元x房间8间(50%入住率)x8年2920天=2709760元],从注册商标使用费看,多年前原告对加盟商的收费就已达20万元,另外原告已支出预定房间费95元、公证费及律师费等。
6月22日上午,纵览新闻联系到原告“桔子酒店管理(中国)有限公司”的代理律师,他表示,确实代理了“桔子酒店”起诉“橘子宾馆”商标侵权一案。记者进一步询问具体情况,他表示不接受采访。(纵览新闻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