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,35岁男子离婚后,带着12岁儿子生活,在网上认识了一女子,自称离异单身,男子对女子很感兴趣,双方也很谈得来,很快,线下见面。随后,确定恋爱关系,同居到了一起,双方也多次见父母,奔着结婚去了。期间,女子找各种理由向男子要钱,男子先后向女子转账45次,共计29800元。谁知,一日,两人去逛街,突然冒出来一陌生男子,对方声称是女子丈夫,劈头盖脸把男子一顿臭骂,男子知道自己被骗了,又尴尬又气愤,和女子提出分手,并要求返还29800元,没想到,女子给出不同说法。
罗先生离了婚,独自带着12岁的儿子生活,自己是又当爹又当妈,日子过得很心酸。
但他能干,肯吃苦,靠做点小生意,养家糊口没问题。
但家里没个女主人,做口热乎饭吃,总觉得不是那么回事。
去年12月,机缘巧合下罗先生在网上认识了甘女士。
甘女士长的不错,人也温柔体贴,最主要的对方还声称离异单身,这让罗先生动了心。
没过多久就线下奔现,感情更是火速升温。
确认恋爱后,甘女士直接搬进了罗先生家,两人同吃同住,还结伴到处旅游。
双方更是频繁见家长,短短几个月时间,罗先生跟着甘女士回乡下见了三次父母,甘女士也三次跟着罗先生回老家走动。
亲戚邻里都见过,两人满心满眼都是奔着结婚过日子去的。
既然认定了未来伴侣,罗先生对甘女士更是毫不吝啬。
交往期间,甘女士各种理由伸手要钱,不是身体不舒服需要医药费,就是欠下私人贷款、急需还钱。
想着两人马上就要组建家庭,爱人有难哪有不帮的道理?
罗先生没多想,次次有求必应,前前后后通过微信给甘女士转了45笔钱,共计29800元,心甘情愿为这段感情付出。
就在两人谈婚论嫁时,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。
今年3月中旬的一天,罗先生和甘女士正开开心心逛街,一名陌生男子突然蹦了出来,指着罗先生鼻子怒骂,说他插足别人的婚姻,还说罗先生犯了重婚。
直接把罗先生当场整懵,这才知道对方竟是甘女的的丈夫,她根本没离婚。
罗先生无比尴尬和气愤,以为自己遇到了爱情,终于可以过上了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,却没想到,到头来是梦一场,和自己谈恋的人竟是个有丈夫的人,自己钱搭了,感情也付出了,到头来就是笑话一场,人财两空。
无奈之下,找来记者,记者联系上甘女士,没想到,她给出不同说法,一口咬定罗先生是知道自己未离婚的状态,还说她和丈夫感情早已破裂,只是对方不肯离婚,两人处于婚姻冷静期,手续没办完而已。
还说只要离了婚,就和罗先生好好过日子。
但罗先生态度坚决,坚持和甘女士分手,并要求她返还45笔转账,总计29800元。
甘女士虽然承这笔转账,但不愿意归还这笔钱,她说在交往期间,自己也没少花钱的,不比对方少。
目前,罗先向法院提起诉讼,坚决要求甘女士返还29700元转账。
《民法典》第657条: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
甘女士隐瞒已婚身份,以结婚为由多次向罗先生索要钱款,案涉转账属于以缔结婚姻为前提的附条件赠与。
现因女方已婚,结婚目的无法达成,甘女士继续占有钱款无合法依据。
其辩称男方知情、自身有开销不能对抗返还义务,罗先生诉请返还转账,法院大概率予以支持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