杜新枝敢放话,病历有我签字,愿进笼子。她的底气与侥幸在哪?
一,已有司法判决背书。法院终审认定,无证据证明存在偷换行为,也无证据证明杜新枝伪造、篡改病历或隐瞒乙肝病史。杜新枝在民事侵权案中败诉,许敏的诉求被驳回。她认为司法机关已替她验过身,所以敢放狠话。
二,关键原件从未被正式司法鉴定。许敏方拿到的是病历复印件,而笔迹形成时间鉴定,对 1992 年的旧档案极难精准判定,且原始病例未依法第一时间封存。杜新枝清楚,只要没有法院委托对原件做出系伪造、事后补签的司法鉴定结论,这种民间或单方送检的字体鉴定,在法庭上无法直接定罪。
三,签字若真是她本人,事后补签不等于刑事犯罪。即便部分签名是她本人在 2020 年后补签确认,如配合医院补全档案,只要是本人亲笔而非他人冒签,她可以说,“我确认过这是我的病例,所以补签”。这在法律上很难直接认定为伪造证据或偷换婴儿的罪证。
四,舆论战中的心理战术。她的“愿进笼子”是直播话术,赌的是对方拿不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鉴定结论,证明她亲手伪造 1992 年原始档案,同时借已有胜诉判决状声势,反过来指责对方网暴造谣。
简单来说,她赌的是“你永远拿不到法院认可的伪造鉴定结论”,加上已有官方不予立案和民事败诉,(许敏诉她的结果),所以敢把话说绝。浔阳夜话等自媒体所说的,鉴定出杜体、宽体、志体, 2020 年后字体,目前属于许敏私下鉴定的证据也是 控告重要线索,尚未成为生效司法认定结论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