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,19岁的李同学正式立下遗嘱,如果自己发生意外,自己名下两千万的遗产一分都不留给父母,无条件全部送给发小继承。如此做法,这是和自己的父母有仇吗?
当李同学走进遗嘱库时,现场的工作人员都非常惊讶,李同学今年刚上大学,这么年纪轻轻,怎么就想着安排起自己的身后事,还会想着特意来立一个遗嘱的?
李同学和工作人员说,自己特别喜欢极限运动,可以说每一次参加极限运动,都有发生意外的几率,所以才想要立一个遗嘱,如果不幸发生意外,自己名下的财产,就全部送给自己的发小。
工作人员更加意外了,前面听到李同学经常参加极限运动,也能理解他为什么想要立遗嘱,可是为什么要把财产都送给毫无血缘关系的发小呢?
说起原因,就是李同学的伤心事了,但是为了能顺利做好手续,李同学还是把自己的故事说了出来。
李同学的家里还挺有钱的,但是李同学最想要的不是钱,而是父母的陪伴和温暖的亲情,可这些李同学都没有。
李同学小时候,父母就因为感情破裂离了婚,而且还都再婚了,父母各自有了新家庭,李同学就像是一个没人要的孩子,过得非常孤单。
别的孩子都有父母陪伴,可李同学没有,父母的新家庭他一个都融入不进去,仿佛自己就是一个外人。
而且李同学的父母应该是做大生意的,平时都非常地忙,加上还有顾新的家庭,他们能陪伴李同学的时间就非常少。
父母和孩子没有相处陪伴的时间,没有一起生活的话,就算血浓于水,那感情也不会太好,李同学就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中,对父母的感情也越来越淡薄。
在这期间,一直陪伴自己的,就是和自己相伴多年,互相信任的发小。
有了发小的陪伴,孤单的李同学才感受到一些温暖,不至于身边一个人都没有。
而也许是李同学的父母也知道亏欠了孩子,所以虽然没有陪伴李同学,但对李同学也不差,给了李同学一套房子,还有几百万的现金,这些财产加来应该有两千万左右。
但李同学却选择如果自己发生意外,将这笔财产全部留给陪伴自己多年的发小好友,一分钱都不给父母留下。
也许这也是李同学对父母不满的一种表现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127条规定: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
李同学刚上大学,如果他发生意外,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,名下的财产最大可能就是被父母继承。
而李同学的父母已经成立新家庭,如果被父母继承了自己的遗产,那父母的配偶肯定也会不可避免地用到这笔钱。
这也许是李同学最不愿意看到的,虽然这笔钱本身就是父母给的,父母拿回去也无可厚非,但他无法接受,父母的新家庭,那些自己完全不认识、不熟悉的人,在自己离开后随意支配自己的财产。
所以李同学想到了自己的发小,那个陪伴自己多年的好友,这么多年都是发小和自己玩,自己有什么心事都是和发小倾诉。
虽然和发小没有血缘关系,但在李同学的心里早就把发小当做了真正的家人,所以他才愿意自己发生意外后,将财产全部赠予发小,这不仅是对发小的情谊,也是对发小的信任。
为了自己的财产能够在自己走后按照自己的心愿分配,李同学这才下定决心,要正式立一个遗嘱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1123: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;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。
这就表明,遗嘱的优先级是大于继承顺序的,所以只要李同学按照规定的流程立下了正式的遗嘱,那他的财产就可以如他所愿,全部由发小来继承,就算是李同学的父母,也无权干涉了。
不过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124,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,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;到期没有表示的,视为放弃受遗赠。
也就是说,李同学的这份遗嘱,还要李同学的发小正式表示接受,才能完全成立,如果李同学的发小选择不接受,那李同学的财产可能还是会被父母继承。
也不知道李同学的父母知道李同学的遗嘱后会有什么反应,亲生孩子竟然选择把巨额财产送给别人也不留给父母,他们是会愤怒,觉得李同学无情,还是愧疚自己缺席了孩子的成长,才让孩子做出这样的决定呢?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