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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媒这句话,说到人心坎里了 LV那场关于“四叶草”的官司,茉莉奶白一审宣判后

官媒这句话,说到人心坎里了

LV那场关于“四叶草”的官司,茉莉奶白一审宣判后品牌已上诉,二审还没开庭,浙江宣传直接下场了。这信号太明显,那句“别让祖宗吃哑巴亏”,听着就解气。资本想玩碰瓷,拿我们的文化符号去反咬一口,这种事儿在商界见得多了。可这回,舆论风向变了。法律不该是外企收割市场的工具,更不能成为打压本土品牌的利器。制度屏障如果立不住,以后谁还敢在设计里加点国风元素?

官媒亲自下场,话说到这份上,信号再明显不过了。

7月8日,浙江宣传发文《LV“老花”之争,不只是一个商标》。直指核心:传统纹样是全民共有文化符号,我国商标法至今没制定专门细化保护规则。制度空白正被外国品牌利用。说得再直白点——老祖宗的东西,被人合法抢注了,反过来告我们侵权。

这不是孤例。LV近5年在中国打了1691起维权官司。从奶茶到鸭血粉丝,从平价餐吧到古风小店。一家中古风餐吧,墙绘和餐具用了类似老花图案,被索赔120万。店早倒闭了,亏了200多万,最终判赔11万。

你说这到底是合理维权,还是无差别狩猎?

法律上LV确实占理。1985年申请,1986年核准注册,四十年驰名商标,法律效力稳固。茉莉奶白明知商标申请被驳回仍大规模商用,主观过错明显。法院判侵权,法理层面没有问题。

可问题是——一个在新石器时代就出现的柿蒂纹,一个在唐代琵琶、汉代铜镜、苏州园林里随处可见的宝相花。凭什么成了别人的私产?法律没规定“文化溯源”能免责。可制度没规定的事,不代表就合理。

法国司法判定基础四瓣花卉是通用公有设计素材,单一品牌无法独占。日本司法将传统市松纹样划为公共艺术资源,禁止垄断。咱们呢?守着千年文化家底,却让别人拿着我们的东西收我们的过路费。

浙江宣传说得对:守护文化瑰宝不能只停留在情怀和口号上。得靠法律和程序的硬约束。搭建传统纹样公共资源库,明确公共属性。建立文化溯源披露机制。细化驰名商标跨类保护裁量标准。

自己不把功课补上,就别怪别人拿着你的东西考你。

别让老祖宗和我们一起吃哑巴亏。这话不是口号,是警钟。千年宝相花,隋唐开,敦煌艳,园林秀。再不行动,以后中国人用中国纹样,真得给外国人交版权费了。

守得住文化家底,才立得起民族品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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