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V索赔事件中,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一个奇怪的现象,人民币上也有四叶草图案,若LV以人民币上的四叶草图案起诉中国人民银行侵权,并按所谓“茉莉奶白标准”索赔数千亿,这无疑是个荒谬的笑话。人民币作为国家主权象征,其设计元素属于公共文化财富,岂容商业商标权染指?这一假设恰恰揭示了商标权的本质边界——它不能无限扩张至垄断公共符号。
回看茉莉奶白事件,其核心争议在于:一个极其常见、缺乏显著性的“四叶草”图形,是否真可以被某企业私有化?垄断化?若法律支持此类“圈地运动”,无异于允许商家将字典里的通用词汇注册为商标并四处索赔。这不仅违背商标法“保护使用、防止混淆”的初心,更将扼杀市场活力。
LV不敢起诉人民银行,因知必败;而某品牌敢跨界起诉,不过是欺软怕硬,充分利用法律模糊地带进行商业恐吓和讹诈。对错之分,在于权利行使是否遵循诚实信用原则——是保护创新,还是阻碍竞争谋取暴利?答案不言自明。商业竞争应回归产品本身,而非诉讼符号垄断的投机游戏,更可悲的是这次递上屠刀的是中国的一群流氓打手!悲哀啊!泱泱中华民族成为洋品牌掠夺财富的自由广场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