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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一家里,两个儿子各掏25万给父母买养老房。父母先后走了,房子卖了90万。兄弟

江苏一家里,两个儿子各掏25万给父母买养老房。父母先后走了,房子卖了90万。兄弟俩正准备一人分45万,那个一毛钱没掏的妹妹突然跳出来,张嘴就要平分。说爸妈的房子她也有份。这下炸了锅了。

这套养老房是十年前敲定购置的,当时二老年纪接近七十,没有存款,退休金仅够日常吃饭看病,完全拿不出购房首付。家里兄妹三人,两个哥哥主动商量,打算合力给老人置办一套低层住宅,方便老人晚年居住养老。

兄弟二人各自拿出二十五万,合计五十万全款付清房产,房产证登记在父母名下。当时兄妹三人坐在一起说过这件事,妹妹全程在场,清楚买房所有资金全部由两个哥哥承担,她没有拿出一分钱,也主动表示自己经济压力大,不参与出资,房子日后归属由两个哥哥自行处理。

买房之后,二老常年住在这套房子里,日常水电、家电维修、看病陪护,大多都是两个儿子轮流负责。老人每年体检、住院看护,跑腿缴费、守夜照料的也基本是兄弟俩。妹妹逢年过节偶尔上门探望,极少主动承担赡养相关开支,老人常年服用的药品、添置生活用品,她从来没有主动掏钱购置。

前两年父亲因病离世,今年年初母亲也撒手人寰,兄妹三人一同处理完老人后事。协商之后三人一致同意把这套养老房屋挂牌出售,最终成交总价九十万。两个哥哥想着当初各自拿出等额资金买房,卖房款项理应对半分割,每人四十五万,已经约好抽空办理资金转账手续。

就在款项到账当天,妹妹突然找到两位哥哥,提出房产属于父母遗产,子女三人享有同等继承权,九十万房款必须兄妹三人平分,自己应当分得三十万。她反复提及法律规定,子女不分男女,都拥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,不能因为是女儿就剥夺分配遗产的资格。

两个哥哥听完心里难以接受,当场和妹妹产生争执。二人向妹妹重申当年买房的全部细节,当初购置房屋的五十万本金全部出自兄弟二人,妹妹全程零出资。这么多年赡养老人的重担也落在兄弟身上,妹妹只是偶尔上门走动,没有付出实质性的金钱和精力。如果按照三人均分,等于两个哥哥多年付出全部打折扣,凭空分给从未出钱出力的妹妹三十万,换谁都无法认同。

周边亲戚得知争吵的起因,纷纷上门调解,亲戚内部也分成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。一部分长辈偏向妹妹,认为法律层面男女继承权平等,老人名下房产属于遗产,妹妹理应分到属于自己的一份,两个哥哥条件更好,没必要和妹妹计较。另一部分了解完整过往的亲友更体谅兄弟二人,购置养老房的初衷是儿子为赡养老人,全部资金由二人承担,妹妹全程没有任何付出,现在凭空要求平分房款,情理上很难站得住脚。

调解僵持不下,兄妹三人前往当地司法所咨询法律工作人员,工作人员结合整件事的细节给出清晰的解释。
第一,房屋产权登记在父母名下,老人离世后房产的确属于法定遗产,女儿作为子女拥有法定继承权,单纯从继承条款来看,妹妹确实具备分割遗产的资格。
第二,遗产分割时,法院会考量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赡养付出,以及购置遗产财物的资金来源。两名儿子全额出资购房,长期承担老人赡养、医疗、生活照料的主要责任,分配遗产时可以酌情多分;妹妹未尽主要赡养义务,且未出资购房,应当少分甚至不分。
第三,当年兄弟二人出资五十万的转账记录、银行流水、邻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,证明房产购置资金来源,法庭判决时会将这部分出资情况纳入重点考量。

听完工作人员的普法讲解,妹妹依旧不肯退让,坚持要求平分房款,甚至放出狠话要起诉两位哥哥。两个哥哥不愿走到法庭对峙的地步,念及兄妹血缘,主动提出折中方案。除去当初两人合计五十万购房本金,剩余四十万增值部分三人平分,两个哥哥各自拿回二十五万本金,剩余四十万兄妹每人分得十三万多。

这个提议被妹妹直接拒绝,她坚持九十万必须平均拆分,不肯做出半点让步。两位哥哥彻底心寒,决定不再私下协商,整理好当年出资流水、多年照料老人的记录、邻里证人证词,做好通过诉讼分割遗产的准备。

这件事传开之后,不少网友展开讨论。很多人认可继承权男女平等的法律条文,但也认为权利和义务应当对等。只享受继承财产的权利,却不承担赡养、出资的义务,单纯依靠血缘索取钱财,很难得到旁人认同。父母养老依靠子女合力支撑,付出金钱与心力的人,理应在遗产分配中得到公平对待,不能机械套用平分规则,忽略所有人多年的付出。

亲情建立在互相体谅、彼此付出之上,一味盯着遗产索取,无视手足多年的付出,最后只会彻底撕裂一家人的感情。
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