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年!整整18年!
上海一哥们退租,房东大姐反手甩出一张24万的索赔单!
好家伙,连灶台旧了、地板花了都要租客掏钱换新,比“提灯定损”还狠,这是想趁机让租客掏钱给全屋搞个精装修啊?
说真的,看到这事我第一反应是:这房东真敢要,但这法院判得是真漂亮。
你想想,2006年住进去,一住就是18个春夏秋冬。中间哥们家里添丁,跟房东打过招呼后,把三房改成四房,墙刷成了暖黄色。
结果现在哥们攒够钱买了自己的房,欢天喜地退租,迎来的却是天价账单。
14万的翻新费,外加10万的“房屋空置费”。
我就纳闷了,18年啊!哪怕是块石头也该盘包浆了吧?
你收了人家18年真金白银的租金,难道还指望这房子永远保持18岁的“胶原蛋白”?
法院这锤子敲得那是相当通透,主打一个“一码归一码”。
你自己改的墙和户型?行,契约精神,你得掏钱复原,哥们认了这3万多。
但是!那地板的自然磨损、灶台的老化,全是岁月的痕迹,属于正常折旧!想让租客当冤大头替你焕新?门都没有!
最后连那10万的空置费,也按实际情况直接给砍到了3万。
这事儿说白了,太戳咱们普通人的心了。
租房就是个将心比心的事。租客别瞎搞破坏,房东也别太贪心。你想吃收租的红利,就得咽下房屋老化的成本。
这判决简直就是给所有在外租房的人吃了一颗定心丸:
岁月留下的痕迹,法律不让你背锅。想靠退租发横财的,法律也不惯着你!
真得劲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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