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,一个已婚男子在网上认识了一个漂亮女子,对方又性感又年轻,男子一个没忍住就约了女子见面,二人去酒店里度过了一个浪漫的夜晚。自此之后,二人相熟,甚至还确定了婚外的关系,以老公、老婆相称,感情好的不行。为了维系关系,男子给女子转账68.9万元,完全不顾自己老婆的感受。
也是直到后来,老婆发现家中存款被老公处分不少,这才发现丈夫的猫腻事,这可把妻子要气死了。
(三湘都市报,7月21日报道。)
李女士跟丈夫刘某结婚多年,十多年来,感情基本稳定,但是近些年来,丈夫刘某却沉迷于玩网络,尤其是对美女,特别来劲。
这不,在平台上认识了一个美女王某,这个女子才17岁,可以说年轻貌美,深得刘某的喜欢。
王某很喜欢玩网络,只要看到王某上线,刘某就会出现,有的时候会直接打赏。
再后来两个人相熟之后,就互相添加为好友,自此之后,两个人就开始有聊不完的话题,内容也是非常的暧昧。
时间久了,刘某也内心很悸动,很想要线下见一见王某。
而王某也看到刘某打赏、转账不少钱,也是愿意线下相见的。
之后,这两个人就真的约了线下见面,刘某去酒店里开好了房间,带着王某进入房间,度过了一个浪漫的夜晚......
要说刘某的这些行为,妻子李女士真的是丝毫不知情,自己已经被偷家了,暂且还没发现丈夫的不寻常。
而丈夫刘某这边呢,早就跟别人互相称呼老公、老婆了,那就是跟王某。
自从那一次见面之后,刘某就跟王某暗地里确定了不正当的婚外关系,称呼非常的亲昵,直接就喊彼此老公老婆,让人看了都脸红心跳。
不仅如此,刘某前后给王某,打赏、转账了合计有68.9万元,真可谓是一掷千金。
面对这么大方的人,王某自然不肯放手,经常保持着亲密的联系,直到被人家老婆发现。
李女士正式发现了丈夫的猫腻行为,也掌握了二人的聊天证据,去银行打出了转账流水,一看这么多钱,李女士都要气死了。
要知道,这些都是自己婚内财产啊。
都不需要李女士追问,面对这么多账单,刘某主动承认自己的行为,确定了自己跟王某的不轨关系。
李女士决定,把王某给告了,要求她返还所有的不当得利,将所有的钱款都返还回来。
那么,相关部门是怎么判定的呢?
经查,69万中,有41万元是打赏款,这些费用很多都被平台给抽走了。直播收益公会分成73%,直播平台分成27%。
另外就是王某的分成比例、以及收益浮动,区间是在35%-60%。王某表示,很多款项并没有实际进入自己的口袋里,所以正常消费部分,也不能按照赠与来核算。
而王某跟刘某的关系不正当,已经脱离了平台消费的关系。
审理之后查明,实际给到王某这边的是20多万元,其属于消费部分,分给平台之后,因为刘某是成年人,自己的民事行为无法撤销。
最后酌定判定,根据40%的比例来核算,认定王某需要返还20万元给到原配妻子。
王某不服,提出上诉,二审之后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《民法典》第1062条规定,婚姻存续期间收入属于夫妻共同共有,夫妻享有平等的处理权,超出家庭日常生活的大额支出,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,单方无权处分。
男女本来就是网友关系,男子还是已婚状态,但是却给女子疯狂的打赏,转账金额非常巨大,早就超出了日常生活开始,男子的财产处理行为,已经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。
《民法典》第153条第2款规定,违背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案件中的关键争议要点就是,直播打赏的钱款,属于网络消费,还是婚外的赠与。
从案件来看,比较贴合的要点就是,男子打赏的目的,就是为了维系婚外情的关系。
男子在跟女子维系关系之后,还邀约了去线下发生了关系,之后长期的就以老公、老婆的昵称在称呼,长期的保持着婚外情的关系。
这样的关系,是没法得到法律的认可的。另外,还有巨额的打赏跟支出,也已经超出了普通观众的娱乐消遣非要。
所以说,本质还就是维系婚外的关系,维系不正当的亲密关系,这样的民事法律行为,因为违背了良俗而可以判定无效。
因为钱款流向了平台、公会、女子,最后判定,给女子的这些钱款,需要依法全部返还给原配妻子。
信源:三湘都市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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