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,一女子躺在12楼家里的床上休息,衣柜上有反光,她感觉有什么东西在窗外左右摇晃,她立马扭头,竟发现一陌生男子在窗外偷窥她。
她没在意,以为男子走错了,没想到,第二次下大雨,男子连伞都没撑,又站在自己窗外,女子吓得不轻,安了监控,第三次,她拍到了让她浑身哆嗦的画面。
监控画面里,陌生男子再次来到连廊窗边,停下脚步向卧室内张望。王女士没有开窗质问,也没有贸然追出去,而是保留录像并选择报警。
2025年6月22日下午,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接到报案。办案人员需要确认一个问题,陌生男子究竟只是经过公共连廊,还是专门冲着这户住宅而来。
高层窗外出现陌生人,并不一定只涉及偷窥。2023年6月底,上海徐汇区一栋商住楼内,住在19楼的娄女士听见阳台附近有动静,查看时发现一名男子蹲在空调外机平台上。
陌生男子自称楼上住户,随后跨过楼道窗离开。娄女士马上报警,而警方当时正在调查同楼17楼发生的入室盗窃案,失主家中有9000元现金被盗,门锁却没有明显损坏。
徐汇警方把两起情况并案排查。21楼住户的安防设备拍到一名男子在过道徘徊,十几分钟后,19楼便有人报警。警方继续追踪,查明吴某曾在20楼租住,退租后仍熟悉楼内结构。
刑事技术人员借助安全绳检查楼体外侧,在18层消防通道外窗提取到相关生物物证。吴某随后被抓获,住处还发现外币、名酒、平板电脑等物品。
警方又追回一块10克黄金,确认与另一宗高层住宅盗窃案有关。吴某交代,吴某会提前租住高楼观察住户出入,再利用空调外机平台攀爬作案,案件当时进入进一步侦办阶段。
这起案件让王女士更加明白,窗外反复出现的人不能简单当成过路者。闵行警方调取线索后锁定26岁的袁某。袁某到案后承认,袁某曾数次专门前往王女士居住地偷窥。6月24日,闵行警方通报,袁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。连廊属于公共区域,不代表可以停留窥视住宅内部。正常通行和蓄意观察有清楚界线,王女士保存的视频正是判断行为性质的重要材料。
类似侵扰还可能从窗外发展到室内。2024年7月至8月,上海嘉定区一套二室一厅合租房内,吴某发现张女士把卧室备用钥匙藏在客厅盒子中。
张女士外出工作后,吴某多次取出钥匙进入上锁的次卧,放置微型摄像头,并用手机应用查看画面。8月4日晚上9点,吴某又把设备移到共用卫生间。8月5日早晨,张女士洗漱时在台盆下发现摄像头,随即报警。
案件于2025年1月9日移送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检察官孙娟调查设备功能、安装位置、进入次数和视频去向,确认偷拍视频没有外泄。
张女士居住的次卧虽然位于合租房内,却有门锁和明确边界,承担睡眠、休息等生活功能,属于受法律保护的住宅空间。嘉定区检察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提起公诉,法院于1月24日判处吴某拘役六个月。
三个案件的共同点并不是住宅楼层高低,而是异常行为都留下了可核查的痕迹。王女士的监控、娄女士所在楼栋的安防录像、张女士发现的摄像头,最终都推动警方查明事实。
发现窗外有人长期停留、门窗出现异常或者室内物品位置变化时,保存原始记录、联系物业并及时报警,比独自质问更稳妥,也能避免重要证据丢失。
信源:上观新闻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