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《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》,明确规定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封闭管理、申请条件、3年锁期等红线标准。作为新的保障房产物,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与原有的安居房、人才房最大的不同就是,它实施严格封闭管理,禁止以任何方式变更为商品住房。这意味着业主永远无法获得完整产权,与此前短暂面市过的共有产权房性质类似。办法还规定,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订买卖合同满3年后,方可在内部平台进行封闭流转。若发生回购,回购价格=原购买价格×(1-年折旧系数×建筑物已使用年限),年折旧系数取1%。而此次征求意见稿中,除了政策性的规范内容之外,还为购房者加上了一重“保护罩”。例如,关于逾期交付,逾期交楼超过180天,购房者可申请解约、退还全款+利息,以及总价款3%的违约金;例如拒收权,若交付文件(竣工测绘报告、验收备案、质保书等8项)不齐,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楼,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甲方承担。同时,还新增了"绿色专项承诺",对分贝、防水、空气质量等等指标,统一写进合同里面。这是以前保障房合同里从来没有的。另外,意见稿还提到,若项目集中配售两次后仍有剩余房源,或采用常态化方式配售,也可以将房源作为租赁住房面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、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居民配租。这也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提供了一个明确的去化方向。总的来说,深圳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发车虽晚,但却经过管理层审慎研究,管理办法也更加“规范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