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,一女子入住酒店后因劳累便睡了过去,深夜时分,一陌生男子突然闯了进来一把抱住了女子,女子惊醒后男子立即跑了出去,事后女子报了警,而警方调查后发现系酒店误开房卡所致,于是女子要求酒店承担责任,酒店口头表示愿意赔偿1万元,可是事后又反悔,于是女子将酒店诉至法院要求赔偿。
据悉,25年9月20日,女子刘某入住了某酒店,因为比较累,所以当天睡得比较早,大约晚上11点左右,刘某突然发现被一名陌生男子抱在怀中,于是便大喊求救,男子发现后便退出了房间。
第二天,刘某在家人的帮助下报了警,警方调查得知,该男子因为醉酒,加上酒店误开了房卡,导致了男子误以为进入的是自己的房间,经民警调解,男子向刘某赔偿了500元,而酒店也退还了刘某房费175元。
纠纷处理期间,酒店工作人员曾经口头向刘某承诺,表示愿意赔偿1万元,但是在男子赔偿完毕后,酒店却改了口称如果刘某晚上睡觉的时候,能够反锁房门,男子就进不去了,言外之意,酒店认为这是刘某不注重自身安全所致,与酒店没有关系。
随后,刘某一纸诉状将酒店诉至法院,要求酒店承担应有的责任。
事发后,有网友说,有搂抱行为,难道不是猥亵吗,怎么就赔偿了500就完事了?
还有网友说,走错了可以出去,干嘛搂着人家,就算走错了,也知道房间里有没有人吧?
还有网友说,我觉得这个男的就是故意的,应该严厉处罚这个男的才对。
其实,如果醉酒到一定程度,虽然人尚可走路说话,但是等醒酒之后,是完全记不得醉酒之后,也就是所谓的断片之后的情景的,虽然男子搂抱了刘某,但是,这个搂抱行为,是很难定义为猥亵的。
原因在于,酒店开错了房卡,醉酒男子拿着酒店的房卡进入了房间后倒头就睡,期间搂抱了刘某可能是无意的,如果这个男子没有醉酒,进入房间之后搂抱了刘某,那么可以直接认定男子实施了猥亵,但是醉酒之后加上酒店有过错,就没有办法百分百确认男子实施了猥亵行为。
因此本案中,就不适合认定男子为猥亵,虽然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,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,应当给予处罚。但是前提条件就是确认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,才能够对其处以行政处罚。
因为没办法百分百确认男子是不是猥亵,因此就不能贸然对男子处以行政处罚,但是,男子即便是无心之过,其行为也属于民事侵权行为,即男子最终赔偿了500元,也是民事责任承担的一种方式。
而这个事情的始作俑者就是酒店,如果不是酒店开错了房卡,这个事情也不会发生,所以,酒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。
民法典规定,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机场、体育场馆、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因此,酒店有义务承担民事责任,最终,法院审理后,认为酒店应当赔偿刘某损失6000元,同时,法院要求酒店向刘某做书面道歉。
其实,入住酒店,为了自身安全考虑,睡觉之前,还是要反锁房门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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