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聊城,老两口有两个儿子,前些年分家的时候,一家人口头约定,兄弟俩一人负责一个老人的养老问题。等到母亲百年之后,负责赡养她的大儿子认为自己的赡养义务已经尽完,丝毫不关心老父亲的养老问题。二儿子看着还在世的老父亲,心里不平衡,说自己一家都快揭不开锅,也不管老父亲。走投无路的老父亲,只能把两个儿子都告了!
张老汉与李某住在聊城农村,生了两个儿子,大的叫张某一,小的叫张某二。在他们看来,有两个儿子,他们丝毫不担心自己的养老的问题。
等到两个儿子都成了家,在农村,分家、自立门户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。张老汉家也不例外。
分家的时候,一家人聚在一起,把张老汉及妻子李某的养老问题也一并说清楚了。
张老汉想的是,自己的身体还很硬朗,张某二干农活要差一些,自己跟着他们,可以带着小儿子再好好学几年农活,以后张某二的日子也会过得好越来越好。
而妻子李某擅长家务活,跟着张某一,帮着媳妇操持家务事,也很不错。
父母总是为子女考虑得更多!总是想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为子女多出一份力!
大家都同意张老汉的安排。就这样,张老汉跟着张某二,李某跟张某一。这么多年来,倒也相安无事。
李某本不是一个多话的人,在张某一家里,每天操持家务,让儿子媳妇安心忙外面的事情。张某一两口子也懂得知恩图报,李某跟着他们的这些年,他们负责她的穿衣吃饭,生病了,就为她抓药治病。
2020年,李某过世。生前,张某一把母亲送到医院去住了一段时间,他通知弟弟,可张某二听说母亲生病后,并没有去看一眼,就连过世之后,张某一为母亲举办葬礼,请张某二帮忙搭个手,张某二也拒绝了,他说:“老母亲由你负责赡养,我来插什么手。”
张某一虽然很心寒,但啥话也没说。
可随着张老汉年龄越来越大,地里的活他早就干不动了。再加上身体越来越差,张某二看着不需要照顾老人的大哥,再看看体弱多病的父亲,心里难受得很。
他想,早知道母亲这么早就走了,当初就应该让母亲跟着自己。不然,现在潇洒的肯定是他。
父亲的病三天两头都要花钱,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。
他寻思,怎么才能让父亲变成不是自己一个人的负担呢?
思来想去,他想到了一个“妙计”!
一天,他对父亲说,爹,我现在没钱了,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,你看你要不要跟着大哥过啊?
张老汉一听,立马就说,那不行,当初就说好了,你大哥养你娘,你养我,怎么能让你大哥既养你娘又养我呢?
张某二见跟父亲说不通,索性就不管老父亲,饭也不做了,老父亲生病也不管了,一问,就说家里没钱。
作为农村人的张老汉既没有退休金,又没有其他收入,走投无路的他只能找到张某一,看看大儿子能不能收留自己一段时间,给口饭吃。
可还没等张老汉把话说完,张某一便说,当初说得好好的,我负责养老母亲,母亲跟着我的时候,我没让她受丁点委屈,她的生养病死都是我一个人负责的,怎么我还要养你了?这不符合约定。你走吧!
看着怎么也不松口的大儿子,张老汉只能一步三回头地回到了张某二家。
可张某二对他还是不闻不问。伤心欲绝的张老汉为了活下去,只好把两个儿子都告了。
《民法典》第1067条规定: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。
本案中,张老汉年老体弱,又没有其他收入来源,生活已经很困难。两个儿子负有赡养他的义务。
虽然张某一提出,他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赡养老母亲,赡养父亲应该是张某二的事情。张某二也说,自己家里穷得揭不开锅,养不起老父亲
但赡养老人是每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,他们说的都不能成为拒绝赡养老父亲的理由。
虽然兄弟间有口头约定,但这属于子女内部责任分配的约定,不能对抗法定的赡养义务。
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可拆分,张某一不能以已经赡养了母亲就拒绝赡养父亲。
张某二的家庭贫困无力支付赡养费,不属于免除赡养义务的法定理由。
最后,判决张某一、张某二每人每月向张老汉支付300元赡养费。
有人说,父母养育多个子女,没有人说,养不起,为什么多个自己赡养两个老的,有些人就喊养不动了呢?
对此,你怎么看呢?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