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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堪比周扒皮!”福建泉州,一65岁大妈,借同村小15岁同乡的身份证,瞒着女儿跑去

“堪比周扒皮!”福建泉州,一65岁大妈,借同村小15岁同乡的身份证,瞒着女儿跑去泉州鞋厂打工,她每天干近16小时,从早晨6点干到晚上10:30分,时薪才7块钱,而且,老板还拖欠工资,工作环境恶劣,也没正规劳动保障。大妈给鞋子贴胶,每天都闻有毒气体,头发大把的掉,嗓子像卡了根刺,知道同乡女子给大妈女儿打电话:我的身份证被你妈妈借走,好几天联系不上人了。女儿才发现真相。

65岁的曹大妈不服老,总想着挣点养老钱,不拖累儿女。

可她花甲之年了,出去找工作没人愿意用,年龄都卡在50岁,她超了15岁。

这时,邻村有人介绍她去福建泉州某鞋厂打工,她说出年龄顾虑,对方说活人不能被尿憋死,借个身份证就能蒙混过关。

曹大妈茅塞顿开,特意借了同村比自己小15岁的同乡女子的身份证,混进了流水线。

可干起来,曹大妈傻眼了,她发现自己压根吃不消。

每天天刚亮,她6点就得坐到工位上,一直干到晚上10半,算下来一天要熬近16个小时,时薪才7块钱,连最基础的劳动保障都没有。

后来,她被调到贴胶岗位,可以坐着干活了,虽然不需要站的腰酸腿疼静脉曲张了,但也好不到哪里去。

因为贴胶,天天闻刺鼻的有毒胶水,干了没几个月,她头发一把一把往下掉,嗓子里总像卡了根刺,连说话都费劲,老板还时不时拖着工资不发,

她女儿从头到尾都不知道这事,直到那个借身份证给她的同乡,联系不上人,急得把电话打给她女儿。

女儿才反应过来不对劲,找到泉州,才把在厂里熬得整个人都脱了形的母亲接回家。

这个大妈不是个例,现在国内的招工市场里,几乎所有正经岗位都把年龄红线卡在40到45岁。

过了这个年纪的人,连投简历的资格都没有。

有一大批50岁以上的超龄务工者,被所有体面岗位拦在门外,只能去干搬运、临时搭台、流水线苦力这类活,不仅工资低,还要被中介层层抽成,没社保没保障,哪天老板不想用了直接就能把人赶走。

为了能找到活干,不少人都学着这个大妈的样子,借身份证、用假证,甚至买通工厂门口的保安混进去,成了行业里没人说破的潜规则。

但这么做的代价也很大,一旦用别人的身份进厂,劳动关系从一开始就不算数,真要是出了工伤、意外,连维权的门路都找不到。

2025年,广东佛山一名62岁的男性务工者,借远房亲戚的身份证进入当地一家五金厂做冲压工。

他工作时,被机器压断三根手指,工厂以“身份信息与实际务工者不符”为由拒绝承担工伤责任。

最终,当事人只能通过人身损害民事诉讼,耗时近1年才拿到部分赔偿,全程没有走通正规的工伤认定流程。

这些超龄打工人的处境,看着就让人心里发酸。

明明身体还能扛,却被招工市场的年龄门槛直接拦在门外,只能靠借身份证混进厂,干最累的活拿最少的钱,连最基础的保障都捞不着。

企业嘴上说怕担风险,本质就是不想多花一点成本给老人交保障,最后把所有的风险全甩到这些老人自己身上。

政 策不能只停留在纸面上,得真的落到工厂里,才能让这些想干活的老人不用靠瞒身份讨生活。

《就业促进法》第26条规定,用人单位招用人员、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,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,不得实施就业歧视。

企业无正当理由,设置年龄门槛拒绝超龄劳动者,属于就业歧视行为。

借他人身份务工虽不合规,但劳动者实际付出劳动的权益,仍受法律保护,遭遇欠薪、工伤时可通过事实劳动关系举证维权。

对此,你怎么看?

案例来源:凤凰网财经2026-7-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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