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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谱!上海宝山,女子21万摩托停在地库,两把钥匙在家,却在凌晨3点被货拉拉半夜拉

离谱!上海宝山,女子21万摩托停在地库,两把钥匙在家,却在凌晨3点被货拉拉半夜拉走,小区保安说是下午5点接到女子朋友电话说去修车,他才放行的,可监控显示是凌晨,而且司机与保安有沟通后抬竿放行的。女子报警,原来她在二手平台将车发布售卖信息,别有用心的人加她微信获得了她的住址,假扮买家套出摩托车位置,远程指挥货拉拉司机上门搬车 保安并未阻拦。在警方细致侦查下,很快隔省抓获嫌疑人,寻回丢失的车!网友:贼胆包天!真是人才啊!

张女士有一台红色杜卡迪V4摩托车,整车连配件价值21万,外观拉风,平时她格外爱惜,一直停在自家小区地下车库。

这日朋友过来找她,想着到地下车库给这辆帅气的摩托车拍几张照片发朋友圈。

可一行人走到车位跟前,大家全都愣住,车位上空空如也,摩托车不见了踪影。

张女士瞬间慌了神。两把原装车钥匙都安安静静放在家里,家人、朋友也没人借过车,好好锁在地库的贵重摩托,怎么就凭空消失了。

她第一时间跑到物业,要求调取地下车库监控录像。看完监控画面,张女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

监控显示,凌晨3点时分,先后开进来三辆货拉拉厢式货车。

一群司机进到地库,折腾将近一小时,直接把她上了锁的重型摩托车抬上车,大摇大摆驶出小区。

张女士赶紧询问门卫保安,保安说下午5点接到一通电话,打电话的人自称是张女士的朋友,说要过来把摩托车拖走去维修。

他说晚上是不可能将货拉拉放进地库的,可视频显示就是凌晨,而且显示司机和保安有沟通,保安明显在撒谎。

保安没打电话向张女士本人确认,也没核对来人身份,就直接放行,让三辆货拉拉开进地下车库,将她锁着的摩托拉走。

张女士赶紧报警。她向警方提供线索,出事之前,她打算把摩托车转手,就在二手平台发布过售卖信息。

有一名男子有意向买车,不断跟她沟通,想来看车,加了微信后她发了自家地址但没说车停在哪里。

警方侦查自始至终,这名嫌疑人根本没来到小区现场,全程躲在幕后,只在货运平台线上下单,远程指挥货拉拉司机过来拖车。

摩托车重达200公斤,第一台货车来了搬不动,嫌疑人又追加下了两单,叫来更多司机合力搬运。

得手之后,摩托车先转运到上海闵行,之后又被长途运往两千公里之外的吉林,嫌疑人打算在外地拆解卖掉,躲避本地警方追查。

警方顺着二手平台聊天记录、货拉拉订单以及监控线索,很快锁定嫌疑人,跨省奔赴吉林,人赃一并抓获,嫌疑人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
《刑法》第264条:盗窃公私财物,……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……

嫌疑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摩托车为目的,假扮买家套取线索,远程指挥货运司机,违背车主意志,秘密将价值21万元财物转移,已经成立盗窃罪。涉案金额属于数额巨大档次;虽车辆已被追回,不影响刑事定罪,仅可作为量刑从轻情节。

《民法典》第1198条第2款: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;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,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。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,可以向第三人追偿。

保安仅凭一通自称业主朋友的电话,没有致电业主本人核实,放任三辆大型货运车辆进入地库搬运贵重摩托车,属于物业服务没有尽到合理安全管理义务,物业存在明显过错。

物业安保存在重大疏漏,要承担与其过错相匹配的补充赔偿责任。

也就是说,如嫌疑人退赔之后仍有损失,张女士可以起诉物业,要求物业承担部分赔偿;物业赔完之后,还可以向盗窃嫌疑人追偿 。

事后物业承认安保核查存在很大漏洞,承诺整改外来车辆登记制度;货运平台也回溯核查订单,优化大件物品运输的核验流程。

网上转让贵重车辆,千万不要轻易把小区地址透露给陌生网友。

小区物业对外来车辆,务必要联系业主本人核实,不能一通电话就直接放行。

信源:看看新闻 2026-8-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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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列表

用户10xxx46
用户10xxx46 2
2026-08-06 17:17
这种进地库拉货的情况下,一般都需要司机跟物业申请,再由物业这边通知保安才能放行进出车库吧?[抠鼻]